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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战士权益——道歉

来源:解放军报
2010年07月07日06:55
  6月17日,驻地一家影楼的老板来到武警鸡西市支队二中队,当面向战士李亮赔礼道歉,并将从影楼橱窗取下来的小李军装照还给了本人。

  5月底,这个中队新战士李亮到驻地一家影楼照了一张着警服的照片,高高兴兴地寄回家里。几天后,就有战友拿他开玩笑说:“没看出来,你还挺有明星样儿!”这让小李一时摸不着头脑,一问才知道自己的照片被影楼放大后挂在了宣传橱窗里。小李当即与影楼交涉,要求将照片撤下来,被影楼老板拒绝。

  小李无奈之下,向支队法律咨询站求助。政治处保卫股干事王强告诉他,未经授权私自使用他人照片进行商业宣传,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有权要求影楼老板赔偿和道歉。在王干事陪同下,小王再次与影楼老板据理力争,使其在法律面前认理服输。(李爱军、孟跃刚)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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