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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年内将开始面向全市推广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7月07日07:39

  市总工会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本报讯 北京市总工会日前启动55家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等10家重点试点单位将在今年9月前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年内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经验。

  ■55家单位试点

  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权益部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启动重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各区县选择的试点单位集中在楼宇、商业街、社区、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内,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23个。试点所覆盖的企业以3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为主,其余为国有、合资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涉及商业、餐饮、食品加工、工业制造、医疗卫生、建筑施工、旅游服务、印刷、民俗旅游等行业。

  ■10家重点单位

  探索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模式

  市总工会在55个试点单位中选择了10家单位重点开展工作,包括德胜街道、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大兴区魏善庄开发区、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村、丰台区集美家具城、丰台区花乡、平谷区刘家店镇、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家政服务行业和房山区长阳镇。

  市总工会将围绕建立协商主体、履行协商程序等重点环节完成这10个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模式,形成具有在全市范围内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年内开始面向全市推广,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

  根据市总工会制定的目标,2010年全市建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80%以上,开展工资协商达到65%以上;2011年分别达到90%以上和70%以上;2012年分别达到95%以上和75%以上。

  ■小企业情况多样

  复制经验还需先摸索

  目前10家重点单位所在区县的街道、乡镇工会,正在进行搜集职工意见、筹备选代表等前期准备工作。市总工会负责人说,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够在充分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是否在整个行业具有推广和复制的可能,都是在未来工作中需要摸索的新问题。

  据了解,总工会将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探索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的同工同酬等问题,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何为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又称工资共决,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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