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常州市拆迁办获悉,从8月1日起,拆迁工作人员将全部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有拆迁单位名称的胸牌。拆迁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有前科和劣迹者一律不录用。已招录的工作人员则必须全部经过培训、考核才能上岗。对于违法拆迁或在拆迁过程中因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拆迁单位,将在招投标中被一票否决。
□快报记者 姚斌
统一着装,有前科不录用
近3年来,常州全市共完成拆迁房屋总量1500万平方米。大部分在拆项目,目前都在依法、规范、平稳、有序地推进。但伴随拆迁工作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执行政策不统一、政策理解存在误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一些新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常州市拆迁办从近日起,着重对常州市大大小小70多家拆迁单位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从下月开始,已取得拆迁上岗证的工作人员进入拆迁现场将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有拆迁单位名称的胸牌和市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人员、项目经理上岗证。
另外,拆迁公司员工要经过市拆迁办的培训、考核、备案后才可从事拆迁工作。拆迁单位在招录员工时,对有前科及社会劣迹的,一般不应录用。拆迁单位必须规范拆迁现场项目部名称,统一为“某拆迁公司某项目部”,不得冠以“拆迁办”名称和以拆迁办名义进行拆迁。
违法拆迁将被一票否决
拆迁管理部门还将对违法拆迁行为做出严格处理,视行为轻重程度禁止数月参与拆迁招投标,直至提请资质许可机关吊销该单位的资质证书。对采取断电、断水、断气或暴力及变相暴力手段逼迫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违法拆除房屋的将在招投标中被一票否决。
从7月26日起,拆迁单位每月25日前应向市拆迁办提供上月末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往来对账单和拆迁项目统计表。拆迁管理部门表示,他们将对各拆迁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整治、严肃查处不法行为,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推进,使老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