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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殡葬改革启动 海南东方市公墓建到村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5日21:59
  人民网海口7月15日电 (记者 陈伟光)14日,海南殡葬改革工作试点市县之一的东方市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农村殡葬改革,将用3年时间完成市、镇、村三级公墓建设,严禁乱埋乱葬。

  根据《东方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草案)》,2012年4月底前,除了要建成2个市级公益性公墓和1个经营性公墓外,各乡镇至少要建成1个50亩左右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有条件的大村或几个联片村可单独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全市所有公墓都必须严格执行单人墓穴占地面积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6平方米的标准,禁止超面积建造坟墓。公益性公墓绿化率要达到60%以上,经营性公墓的绿化率要达到70%以上。

  东方市委书记宋泽江介绍,由于长期以来疏于监管,农村土葬坟墓占地非常严重。东方的民风重厚葬,有的将坟墓建成小“院子”,“院子”内坟头高堆或硬化,建小房,建大门,树高碑等,以炫耀自己的财力和孝道,最大的一座墓院居然占地达60亩。有的坟墓建在城市规划区及建设用地规划区内,影响着招商投资和项目建设;有的坟墓建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自然景观。还有人造 “活人墓”、“空穴墓”霸占林地,骗取国家迁坟补偿金。鉴于这种情况,东方市立即着手整治,决心用一年半时间,务必将“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可视范围内坟墓和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坟墓全部迁葬公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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