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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被改建变群租房 民防局令拆除遭拒(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21日02:06

  九龙花园6号楼人防工程被改建为出租房,租客将被子拿出晾晒。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九龙花园

  本报讯 (记者陈博 通讯员李万祺)人防工程内新建了百余间违章建筑,民防局要求建房人拆除却遭拒绝。近日,朝阳区民防局将改建人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恢复人防工程原状。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朝阳区民防局诉称,2001年10月28日,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朝阳区民防局(原名朝阳区人防办)签订《朝阳区接管人防地下室交接书》,将九龙花园6号楼、8号楼建筑面积1500多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移交给朝阳民防局,用作汽车车库。

  去年,民防局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人防工程内新建了百余间房屋,经查实,系被告人金先生擅自改建。今年3月,朝阳区民防局要求他限期恢复人防工程原状,并罚款3000元。但违章建筑至今仍未拆除。

  被告人金先生表示,自己如何进入小区经营,目前不便透露,但肯定不是“霸占”,更不是擅自改建,他将在开庭时提交证据。

  追访

  民防局:无权强拆 起诉正当

  九龙花园小区的多名居民认为,针对人防工程等重要设施,相关部门应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必要时可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对此,朝阳区民防局工作人员表示,《防空法》规定,侵占人防工程或违规改变主体结构,人防主管部门可提出警告责令改正,以及罚款,但无权力强拆。通过法院起诉是正当的处理方式。

  探访

  人防“群租房”基本“客满”

  昨日,九龙花园小区多栋居民楼的地下室都对外出租。6号楼和8号楼的人防工程都位于地下3层,均被改成了出租房。由于地处地下,过道内只能靠灯光照明,通风也不好,过道弯弯曲曲,俨然一片群租房。

  记者采访中发现,6号楼和8号楼的管理方不是一家,出租方式也不同。6号楼值班人员称,房间大小不同,每屋能住两人,月租300元至600不等,租金月付。目前只剩几间空房。8号楼值班人员称,租金需季付,空房不多。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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