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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促进大学生就业 进入民企与国企一样评职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0年07月22日06:20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佳柯记者 周艳涛)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26.5万人,比去年新增加2.8万多人,就业形势依旧严峻。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优惠政策,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今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

  毕业生档案免费保管

  为促进大学生到民企就业,今后,高校毕业生到本省境内民营企业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或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同时,到民企就业的在专家选拔、人才流动、人员培训、户籍管理、职称评审、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在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等方面还将给予倾斜和支持。

  企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本省境内民营企业,也将享受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并优先享受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聘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还可享受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毕业生试营业制度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如果有轻微违法行为,将实施行政指导和首违只纠不罚。以批评教育为主,给予行政指导,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还将实施高校毕业生试营业制度。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半年试营业,工商部门可先核发有效期为半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免收注册登记费。

  试营业期间,免于年度验照,工商部门安排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重点予以扶持。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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