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大篷车”开进“农家院”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4日09:48
  本报讯 记者郭毅“法正律严国泰民安”、“同享法治新生活、共建和谐新农村”。记者在黑龙江省哈尔滨乡村采访,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法治广告宣传条幅。这是哈尔滨市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开展的“同享法治、共建和谐”法治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中的部分作品。

  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以来,哈尔滨市注重从满足广大农民法律需求和农村法制建设出发,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空间,使“法律进乡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阵地,为农民学法搭建平台。全市在乡(镇)建立法律大集153处,以其为载体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文艺演出活动1765场次;以乡镇司法所、农村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建立法律宣传服务站193处,开展法律咨询8100多次,解答农民法律问题50000余个;依托县(市)电视台开办法制宣传电视专题节目,70%以上的村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

  创载体,丰富农民学法形式。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哈尔滨市及各县(区)市积极探索既体现时代特征又符合农村发展运行的工作载体,先后开展了“法律大篷车乡村行”、“送法制电影下乡”、“法律十到农家”、“走百乡、访千村、进万户”法律进乡村走访活动。今年,他们又结合全市农村发展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开办一档固定法制栏目、设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一支流动的法制宣传车队等“十个一”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法律进乡村”形式。

  靠群众,让农民教育农民。哈尔滨市通河县浓河镇富强村自发办起了“法制农家院”,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为有需求的农民讲法,解答法律问题,村民在这里学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调解邻里纠纷、共商全村大计,使“法制农家院”成为了吸引百姓的信息发布院,熏染百姓的文明传播院,析事明理的情感沟通院,凝聚人心的和谐促进院,百姓信赖的发展护航院。农家院还积极组织农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农民自编了“三字经”、小品“争水”等一批法制文艺节目,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目前,全市有42.6%的村达到省、市民主法治村标准,有4个村被命名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