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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用小船帮朋友载人偷渡 偷渡者最多交10万元

来源:海力网-半岛晨报
2010年07月25日23:48

  小渔船夜晚载着28人驶向公海

  一渔民收了2万元,帮朋友运送偷渡客

  夜晚,一艘小渔船从大连老虎滩渔港出发,经过了开发区附近海域后,又悄悄向公海驶去,船上载有28名怀有“淘金梦”的偷渡客。这些偷渡客在海上经过将近4天的漂泊后,还没等上岸就被发现,偷渡客们全部被遣返回国。今年7月22日,帮朋友“运人”的渔民李某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小渔船载着28人偷渡

  7月22日上午,40多岁的李某被带上中山区人民法院,他本来是一名普通渔民,因为用渔船帮朋友向国外“运人”,涉嫌犯罪成了被告人。在法庭上,公诉人问他知不知道“运人”是什么意思,他刚开始还辩称“不知道”,在公诉人的讯问下,他最终承认“运人”就是运送偷渡客。李某表示,自己是在2万元利益的驱使下,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记者根据起诉书了解到,去年3月16日,渔民李某接受了姜某的雇佣,驾驶自有的一艘渔船从老虎滩渔港出发,运送28名偷渡客到公海,并交给等候的船只。同年3月19日18时许,28名偷渡客在一岛屿附近被当地警方发现,将他们遣返回国。大连警方经过调查后,将李某和姜某列为网上逃犯,今年1月18日,李某在山东乘坐火车时被警方抓获,而组织偷渡的“蛇头”姜某仍然在逃。

  渔民受两万元诱惑铤而走险

  “几年前,我们俩就认识了,当时我们是在船上干活时认识的。”李某在法庭上供述,自己在2004年左右就和姜某认识,后来好长时间也没有再见面,两个人也一直没有联系。

  据李某讲,去年3月16日11时许,他没有出海,而是在渔船上干活,他的渔船就停靠在老虎滩附近。中午时分,李某准备回家吃饭,在回家途中他意外遇到了姜某,经过了几句寒暄后,姜某表示有事情找李某谈,李某让姜某下午再来找他。当天下午2点左右,姜某再次找到李某,表示让他用渔船运送一些人员,只要把人员送到开发区附近海域,就会给李某2万元。

  李某算了一下,去姜某所说的地方只要4个小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赚到2万元,李某觉得很合算。于是,他当时就答应了下来。当晚,李某将28人带到了老虎滩渔港,这些人随后上了李某的渔船,李某也因此获得了2万元。“当时我看人挺多,但是也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李某表示,直到自己被抓获后,他也不知道一共运送了多少人。

  偷渡客最多交10万元“出国”

  据李某在法庭上供述,当天他驾驶渔船向开发区海域驶去,经过了4个多小时后,到达了姜某指定的海域,但是由于当时海上雾气很大,没发现前来接应的船只。“他(姜某)说再给我加3万元,让我把船开到公海,在那里有船只接应。”李某在法庭上供述,他当时只好答应下来,最终把船驶向了公海,将28名偷渡客送到对方的船只上。他表示,姜某后来并没有再给他3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表示认罪。他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李某确实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正确的。但是该辩护律师表示,李某犯罪情节轻微,他从前没有参与类似的违法活动,他的犯罪有偶然性和被动性,而且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对他减轻处罚。法院当庭没有做出宣判。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这起案件中,偷渡客最多交给姜某10万元,最少的也有将近5万元。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姜某才铤而走险找李某运送偷渡客出境。据了解,这些偷渡客都是吉林省人,去年3月16日,他们先是从老家乘坐火车来到大连,然后被姜某安排在了一个小旅馆内,他们连夜又被转到李某的渔船上。那几天海上的气候条件并不好,他们在海上经过将近4天危险旅程,最终还是没能实现“淘金梦”。目前姜某还没有到案。

  姜晓僡 王继超 记者张兴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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