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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现环卫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26日13:48
  7月18日,一辆东风卡车在兰州市东岗立交桥掉头倒车时,突然失控冲上人行道,将一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女工和水泥护栏一起撞到了三四米深的桥下。事发后,环卫工人朱丽华不幸身亡。

  这是一个多月内,当地发生的第三起环卫工人作业时惨遭车祸事件。这三起车祸中,有两起发生在凌晨。许多环卫工人呼吁:不要再让我们在寂静的城市街头“独来独往”。

  马路上的“黑色档案”

  兰州市东岗立交桥位于城市的“东大门”。一截近10米长的水泥护栏被撞到了三四米深的路面上,一双布鞋,一顶草帽,一滩血迹,静卧在车祸现场。遇难环卫工人朱丽华的工友吴小兰说:“我跑过来看见她(朱丽华)趴在地上,满脸是血,医生说她人已经不行了。”这是7月18日发生车祸时的一幕。

  同样的一幕发生在6月9日凌晨5时30分许,在庆阳路兰州市博物馆向东50米处,环卫女工张建霞被途经车辆撞成重伤。6月24日,张建霞因伤势严重不幸离世。

  另一起车祸同样发生在凌晨。

  兰州市没有市级统一的环卫部门,作为科级建制的环卫局分属在各个城区。各区的记录没有统一标准,但一些不完全统计的数字依然述说着曾经的伤痛:

  在城关区环卫局,2007年有9名环卫工人在清扫马路时被车撞伤,其中1人10级伤残,其余轻伤;2008年有14名环卫工人被撞伤;2009年有20名环卫工人被撞伤,其中1人死亡;截至2010年6月,有12名环卫工人被撞伤,其中1人重伤。

  在七里河区环卫局,2007年至2010年4年间,环卫工人有39人作业时遭遇车祸,其中2人死亡,2人伤残(一名至今为植物人),其余35人轻伤。

  在安宁区环卫局,2007年至2010年4年间,有3名环卫工人在一线作业时遭遇车祸身亡,另有20名环卫工人因事故受伤,其中一人至今为植物人。2010年上半年,安宁区就有5名环卫工人在作业中被过往车辆撞伤,2人重伤,3人轻伤。

  在西固区环卫局,2008年至2010年,发生6起环卫工人被撞交通事故,其中3人死亡,3人重伤。

  在上述死亡名单的背后,一个现象更加触目惊心:环卫工人的车祸事故,大多发生在黎明前的4时至6时,许多环卫工人称这两个小时为“车祸时间”。

  “三不管”时段

  兰州是一个典型的河谷型交通枢纽城市,南北相通,东西交会,许多重型货运汽车要在这里过境。但是由于特殊的地形,传统上这里一直针对一吨以上的货运汽车实施日间限行的措施,许多过境车辆和工程车辆必须等到夜晚零时后才准许放行过境。

  由此出现了这样的景象:深夜时分,当兰州人进入梦乡的时候,一辆辆重型货运汽车在主干道上鱼贯而行。

  大多时候,兰州市对过境危货车辆监控比较严格,比如交通运管部门在几条主要道路上都设置了机动检查岗,建立了随时抽查制度。同时,交警部门更是对过境车辆监控严格。

  除了上述两家部门外,与环卫部门同属一个系统的城市综合执法局(城管),也被认为是可以管束过境重型货运汽车和载物货车的部门——城管为保护城市环境,可以对装载不规范或有杂物洒落的车辆,进行纠正和制止。

  有人说,假如运管、交管和城管部门能在货运汽车放行时间上路执法,许多车辆断不会疯狂驾驶。但遗憾的是,在令环卫工人恐惧的“车祸时间”,这些部门都在休息。

  2009年11月23日凌晨5时,刘建民驾驶装载着苹果的货车由泾川县驶往青海省西宁市,货车途经兰州市北滨河路省委党校东门东侧100米处时,货车向道路右侧偏离,将正在现场作业的环卫女工董海玲撞倒,董海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祸发生后,刘建民逃离现场。3天后,被兰州市安宁交警大队办案人员通过公开悬赏获得线索,在甘肃平凉市泾川县城将刘建民抓获。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造成环卫工无辜死亡的恶性案件,事发后原本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对环卫工夜间作业保护的重视,但遗憾的是,事后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悬赏捉拿逃逸者的情节上,没有认真反思。

  有人以为,环卫工人在作业时都穿着反光的“黄马甲”,可以避免出现险情。但是,在漆黑的黎明前,“发光的马甲”散发的微光无济于事。

  2008年6月18日凌晨,西固区3名环卫工人在深沟桥附近清洁马路时,一辆拉渣土的工程车突然急速驶来,2名工人当场遇难,1人重伤。西固区环卫局党支部书记张功太回忆起当时的现场:肇事车辆的刹车痕迹很长,虽然环卫工都穿着具有反光功能的黄马甲,但依然未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环卫工安全如何保障

  每一次,当环卫工人遇难后,都有交警部门出面在媒体上进行警示宣传。一方面针对驾驶人员反复强调,在深夜和黎明前要注意行车安全,要稳驾慢行;另一方面针对环卫职工,要他们注重自我保护,避免车祸发生。

  但是,许多时候这样的宣传并没有产生理想的效果。对驾驶者来说,夜间和黎明行车,道路上车少人稀,脚下的油门不自觉就会加大。而环卫工人则对“说教”多少有些无奈,一位环卫工说,注意安全是人的本能,我们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许多环卫工人希望,交管等部门应该安排夜间和凌晨的执法检查,“哪怕道路上有少量公安执勤,有警灯、警车在路边,也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让司机小心行驶。”

  记者了解到,为了给夜间和凌晨作业的环卫工人提供实质性保护,有的地方在夜班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抽派武警官兵增援执勤,时间定为23时至次日9时。

  也有人提出,应该为环卫职工增加设备,加大机械化清扫的范围,为夜间作业的环卫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提醒工具,最大限度减少伤亡。(记者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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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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