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莺莺塔1000万冠名 开启中国文物保护新形式

来源:山西新闻网
2010年08月04日12:51

  近日,位于山西永济地区的普救寺莺莺塔以1000万元高调征婚(消息来源于中国旅游报),引来社会多方关注。有文物学者的大肆批判,有旅游学者的高度赞扬,但是站在文物保护与文物旅游开发双重角度思考,莺莺塔1000万冠名,何尝不是开启中国文物类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新形式。

  一、古建筑冠名征婚,引发文物保护新形式

  文物建筑“公开征婚”寻求商业冠名,这在国内当属首例。但文物古建类似于冠名的这种商业合作在国内普救寺并非首例,典型的就2010年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视察开平时曾提议:熊猫可以认养,碉楼是否也可以“认养”,前提是碉楼结构不能破坏,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汪洋书记的提议,开平市创新碉楼托管思路,于2010年6月广东公开提出的30年30万“认养”碉楼,而且认养者将享有碉楼的使用、监护和冠名权,并出台《开平碉楼认养须知》。

  “吸引民间资本来保护传统建筑、古建筑其实是一种惯例。在欧洲,在保持遗产建筑外观、结构等不变,并遵循文物保护要求的情况下,一般都由民间投资保护与开发。意大利文物保护部门当年就曾出台‘一元钱入住城堡’的保护模式。”古建专家张国雄博士说。

  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欧阳律师对记者说:“文化遗产财富是全社会的,保护它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企业和公民的一份责任。民间资本的介入到文物保护中来,是中国文物保护的进步。但目前我国却鲜有实例,这主要是两大方面原因,一是我们的企业家对参与文物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不强,都比较功利化;二是我们还没有更加明确的法律条文,虽然《文物保护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但这条文比较模糊,应该明确哪些捐赠方式,冠名只是捐赠方式的一种。作为一名律师工作者,真诚希望不久将来我们的《文物保护法》会对此有更加明确、更加细致的条款。”

  二、旅游专家看好“莺莺出嫁”!

  北京天下智扬风景文化传播机构运营总监、知名旅游营销专家绍兵先生对记者说“文物古建属旅游资源的一种,它的开发前提首先是保护。我国由于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文物很多,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83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371处;世界文化遗产27处,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处。这多些文物的保护如果完全依靠政府财政力量那政府压力实在太大。虽然,我们政府在这方面尽了最大努力,但仍然不可能面面俱到。

  普救寺莺莺塔1000万冠名,以及曾经的开平碉楼的认养事件不但有可能引发文物保护新形式,而且是对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文物局于2010年7月12日联合签署的《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最好注解。因为该框架协议明确表态:联合开展“全国文物旅游示范区”的标准制定和试点工作,探索文物旅游和谐发展的新模式。

  试想,对于以文物古建为旅游资源的景区,如果有民间资本参与到文物古建的保护当中,那么景区就会节约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景区接待设施的改进和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以及市场营销上。对于政府来说也能节约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旅游目的地形象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而这些建设和营销行为就能让景区和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的游客,而游客的增加不但能增加景区的收入,而且还能更好地宣传赞助企业。这样就能促成文物旅游的和谐发展。”如果莺莺塔最终能出嫁,那么对所有以文物古建为旅游吸引物的景区来说都提供了一种新的运营方式。当然,前提是冠名的企业提供的经费应当是公益的,要不具备文物古建的任何所有权和经营权。


  “对于碉楼这种世界文化遗产我们的政治局委员汪洋同志都提出了认养的管理形式,那么莺莺塔为什么就不能冠名呢,何况冠名企业没有任何所有权、管理权。但是,我们仍然理解并尊重对莺莺塔冠名提出异议的专家学者。”普救寺旅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海旺很激动地对记者说。

  从开平碉楼提出的“认养事件”到普救寺莺莺塔1000万冠名,无论最终能否成行,都对中国文物的保护都提出了新的思考,完全由政府财政承担的文物保护形式,是不是该到了政府财政与民间资本共同承担的时代了?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