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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徒弟打记事件引发明星形象争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6日12:30
  中新社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杜燕) 京城相声演员郭德纲在“圈占公共绿地”风波引发其徒弟打记者事件再有新进展。继昨日打人徒弟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今日郭团队中两名当红成员又发表声明退出德云社。同时,围绕郭德纲“圈地门”不断衍生的事件,把他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使得诸如明星社会形象、社会监督等成为焦点。

  事发于何?7月28日,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播出了一则“郭德纲盖"违建",与物业方面各执一词”的新闻报道。节目播出后,全国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追访。

  据介绍,郭德纲位于亦庄赢海庄园的别墅为一栋双拼,一栋两户,于2007年购得,现价值已超千万元。在别墅后院,一道高1米左右的绿色木质栅栏圈起近30平方米的绿地,其内修葺有凉亭、假山。

  报道后,郭德纲发表声明,表示愿意真诚向小区其他业主致歉,并希望得到邻里的谅解。

  事情却再生枝节。本月1日,北京电视台记者前往别墅采访,遭其徒弟李鹤彪以“私闯民宅”为由殴打,致使记者受伤。

  事后,双方先后举行说明会,但事件并未如人愿般偃旗息鼓。凌晨睡不着觉的郭德纲在其博客上撰文《有药也不给你吃》,称徒弟“是个好孩子”,并在公开表演的中赞其为“民族英雄;说“记者是在"绿灯区"活动的"妓女"”;称所在小区业委会委员为“穷凶极恶穷极无聊”的“穷人”;文中还指,“中国从汉朝的法律就规定:私闯民宅打死勿论。你有采访的权利,我有维护隐私的权利。”他用“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来表明自己的态度。

  在媒体的中,郭德纲谈及打人事件,不断重申“这是合理的推搡”,至于被打记者,一会儿缠绷带一会儿呕吐,根本就是做戏。“我要是黑社会,怎会反给人欺负?郭德纲不是黑社会,郭家人不是黑社会,而是弱势群体!”

  郭德纲爆粗口无疑“火上浇油”。有媒体表示,自己涉嫌侵占公共绿地,徒弟打人,居然还能说出一连串道理,且徒弟由此成了“英雄”,这不但挑衅媒体,也在挑衅公众,挑衅法律,挑衅公共道德。

  2006年,名不见经传的郭德纲与当家花旦春妮一起主持《星夜故事秀》,之后,连续几年上北京电视台春晚,并与弟子经常往北京台主持节目,北京台也经常播出他们的影视剧及德云社的演出。《华西都市报》称,北京台应该算是郭德纲的大恩人,他这次是亲人打恩人。

  不少网友及媒体也评价郭德纲“缺德”、“ 自我膨胀”。《京华时报》撰文表示,以郭德纲当下的名气,被称为娱乐界的大腕并不过分,但其作为名人的公众意识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在做人上还是差着功夫,实在难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众人物身份相匹配,更甭说能像其师爷侯宝林先生一样“德艺双馨”。

  其实,郭德纲徒弟打记者不是大事,明星打记者也非他独有:面对记者,范冰冰踢腿、李亚鹏挥拳,窦唯更猛——烧车!

  这次,郭德纲徒弟亮开嗓门指责记者偷拍、进行“诱骗式采访”,记者则指他妨碍采访。

  明星动辄关门拒绝采访要保护隐私,媒体要不要采访权?媒体动辄要维护公众知情权?这之间,底线何在?

  凤凰网一项调查显示,超过50%的网友认为明星是公众人物,有必要接受监督;60%的人认为,媒体不可以不择手段获取明星隐私,而应尊重他人隐私并恪守职业道德。

  资深娱乐界律师周俊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明星涉法挑战公众道德底线的事件频发,不容置疑,与明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明星的确要时刻警醒自己的言行,因为他们作为公众人物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东在接受《沈阳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宪法,首先,公民拥有言论自由,记者拥有采访权,记者通过合法手段采访是没有问题的。其次被采访人拥有公民隐私权,也可拒绝。

  一桩“违建”事件,因为郭德纲的江湖气,引发出一连串不断升级的事件,直至有人被刑拘,有人“辞职”。事件最终如何演变,不得而知,或许北京台还将起诉郭德纲。但关于明星品德、社会监督的话题,一段时间内或仍是坊间热点。完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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