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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祥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薛延忠出席追授仪式并讲话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8月07日06:16
  本报8月6日讯(记者李强 通讯员陈伟)斯人已逝,风范长存。今天上午,追授王天祥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暨电影《百姓法官》首映式在太原南宫举行。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薛延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安和,省政协副主席周然,省高院院长左世忠等出席。

  王天祥生前任沁县法院院长,因长期积劳成疾,2008年9月27日不幸病逝,年仅48岁。薛延忠在讲话中指出,王天祥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胸怀大局、心系群众,公正执法、严格管理,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宏伟实践中,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实代表,是基层法院领导的优秀楷模。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忠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风貌,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践行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高尚情操。人民法院作为执行宪法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关,在调处社会争端、规范法治秩序、促进和谐稳定、保障转型跨越中,负有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

  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袁纯清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山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以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为重点,着力深化拓展创先争优“五个好、五带头”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在增强能力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上狠下工夫,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全省转型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步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仪式上,宣读了最高法院关于追授王天祥“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并向王天祥家属颁发了证书及抚恤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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