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王秋欣
今年12月底之前,全省煤炭企业必须完成兼并重组任务;兼并期间,小煤矿严禁违法违规生产;抽调副厅级干部分包督办兼并工作进展;各级监察机关全面介入兼并重组、集中查处一批涉煤腐败案件……昨天,省政府批转《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年度行动计划》,对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出最新部署。
最后期限:
12月底兼并重组必须完成
根据计划安排,2010年10月底前,各煤炭企业要基本完成兼并重组煤炭企业的资产评估、股权认定以及证照变更等工作;11月底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复工复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制订整改方案,继续整改;12月底,全面完成兼并重组工作任务。省政府特别要求,被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在兼并重组期间,严禁违法违规生产;在采矿权人变更之前,被兼并重组的小煤矿要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做好资源及资产评估工作,配合做好证照变更、复工复产验收等相关工作。
“贴身”督导:
督查组分包兼并重组煤企
为了强化督导,我省将从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副厅级领导和3~5名处级干部组成19个督导组,分包各产煤省辖市和省骨干煤炭企业,对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贴身”督导。省政府特别要求,省煤炭企业兼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严惩腐败:
查办一批涉煤腐败案
为了惩治腐败,我省将严厉打击小煤矿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偷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等违法非法生产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凡没有完成兼并重组并未按规定程序通过检查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和施工的,一律视为违法违规生产,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对年生产规模15万吨以下和自动退出的小煤矿,将加快其退出步伐。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全面介入兼并重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涉煤腐败案件。对不负责任、延误工作、失职渎职甚至干扰兼并重组工作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