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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预计3年内铺开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10日09:05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佘宗明通讯员/张其明)昨日上午,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带领省政协重点提案调查组赴南沙进行了调研。记者获悉,针对湿地水体污染严重的情况,广东将在6个重要湿地展开试点,并形成《广东省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预计3年内在全省全面铺开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黄龙云亲自督办湿地保护提案

  今年“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徐颂军建议加强湿地保护,建立重点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徐颂军表示,“湿地是‘地球之肾’,在净化水质、降解污染、控制洪水、降解污染、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但人们对湿地的破坏从未停止过”。

  徐颂军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政府要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给予补偿,并对他们生产、生活作出妥善安排;二是对因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湿地的,按照占补平衡原则,恢复等值的湿地或按开发价值赔偿;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订重点湿地补偿制度和重点湿地勘界管理办法。

  基于湿地的重要性和湿地破坏的严峻形势,湿地保护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重点督办提案。昨日上午,省政协主席黄龙云亲自带队,赴南沙进行调研,他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了湿地保护的必要性,指出要积极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湿地“整个生态恶化”

  昨日上午,广东省林业局副局长孟帆汇报称,广东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面积共有2630.64万亩(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731.3万亩,人工湿地899.1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9%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4处,国际重要湿地3处,建成和筹建湿地公园5处,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际重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管理形式并存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孟帆坦承,广东省湿地遭破坏严重。“一些地方‘三废’的肆意排放、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湿地水质恶化;许多生活污水的流入,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出现浮水植物大面积生长和藻类爆发星增殖,造成整个生态恶化”。他认为,各地政府对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筹措渠道不畅,导致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损失得不到补偿,极大影响了企业、个人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

  6个湿地试点生态效益补偿

  孟帆表示:接下来,广东拟选择有代表性的6个重点湿地作为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分别评估6个试点的利益相关者因湿地保护而受损的程度,经专家论证后按“一区一制”的方式制定生态效益补偿方案,分别实施生态效益补偿;一年后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范围对重点湿地进行调研、评估,形成《广东省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力争3年内在全省全面铺开重点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他透露,将展开试点的6个湿地分别是海丰国际重要湿地、惠东港口海龟国际重要湿地、广东河源新港省级自然保护区、韶关乳源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旅游区和野生稻保护区。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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