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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平远县毁林开荒水土流失 存泥石流隐患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11日09:46

  水土流失后的山洪隐患

  土地越种越瘦,许多地方陷入“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

  “这肯定会造成类似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严重的话,甚至会越来越厉害!”广州地理研究所研究员陈朝辉认为,当稀土矿区与易地开发区连成一片的时候,随着矿山开发强度的加大,到处堆积的泥土会更加堵塞河流,加剧洪涝灾害,甚至造成具有长期影响性的环境污染。

  陈朝辉说,将好的森林、生态林地或者原生林开垦成梯田,肯定存在水土流失隐患。而现实是,很多林地被合法地破坏掉,“一旦发生泥石流、崩岗等灾害,这种破坏将不可逆转。”

  资料显示,过去的“十五”期间,广东开发建设项目导致年均水土流失面积2200平方公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高达1.37亿吨,广东也由此被披上了“水土流失大省”的称号。在水土流失逐年严重的背后,是近年来,每逢南方雨季,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频出现。

  对于采矿加剧水土流失的问题,陈朝辉认为,目前的形势是,政府和矿主都是既得利益者,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每当环境遭到破坏的时候,只能由政府来埋单,生态恢复进展缓慢。因此,最好的方法是要一边开发,一边做好水土保持。

  当然,从根本上解决山洪暴发隐患的方法是,在易地开发补充耕地之前,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甚至进行不断地听证。

  “现在广东不少的山区,水土流失都比较厉害。”陈朝辉呼吁说,“社会各方一定要达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破坏的共识:山穷,水穷,人穷,相互之间甚至会恶性循环!”

  也就是说,在水土流失作用下,土地越种越瘦,许多地方陷入“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

  名词解释

  易地开发是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的简称,是指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市、县(区),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较大,在本行政区域内无法实现年度非农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采取有偿办法,委托耕地后备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代为开发补充耕地,做到先补后占的行为。

  南方日报记者 胡念飞

  见习记者汤凯锋

  实习生周豫熊伟强梅州平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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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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