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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虐待动物者可判刑 加强对动物福利保护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8月11日17:01
  新华网首尔8月11日专电(记者 班威)韩国将于近期正式执行对虐待动物者判处有期徒刑的《动物保护法修订案》,并加强对动物的福利保护。

  据此间媒体11日报道,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11日说,新制定的《动物保护法修订案》,对虐待动物者将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1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150韩元)以下罚金。对于习惯性虐待动物者,最高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或处以1500万韩元罚金。这是韩国首次规定对虐待动物者判处有期徒刑。而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对虐待动物者仅判处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修订案还规定,一旦动物所有者对动物实施虐待,地方政府有权对受虐动物进行必要的治疗、保护等相关救助,相关费用由动物所有者承担。据悉该修订案目前已进行立法公告,将于明年下半年正式生效。

  同时,为了防止动物的走失和遗弃,将把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实施的“动物登记制度”,到2013年覆盖至全国。此外,为提高农场饲养动物的福利,加强对实验动物的保护,将引进“动物福祉畜产农场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的管理监管。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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