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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旅游“禁宿” 游客减三成(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8月13日06:06

  “眼下正是旺季,要是能给游客提供住宿,我们的生意不至于这么冷清!”8月12日,苏家屯区马耳山旅游区农家乐旅游经营者们一边感慨着,一边无奈地拒绝游客的住宿要求。

  “谁也不管,谁也不出手续。”农家乐住宿问题成了个管理真空。全市经营农家乐的农民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难题破解。

  农家乐全面“禁宿”

  “春秋交替的季节,是农家乐生意最火的时候,今年菜价上涨得厉害,农家乐的效益下滑,大家本想扩大些经营项目,比如住宿,可没有经营资质,公安部门坚决不让留宿游客。”

  农家乐老板陈刚说:前几天有雨,一些来爬山的游客,晚上才下山,想在农家乐住宿,可根据规定,农家乐不得留宿人员。无奈之下,这些游客只能冒雨走了。

  在马耳山一家农家乐里,记者看到一间八十平方米的平房被隔成三个房间,每个房间里摆放着三张床铺;干净的白墙、利落的卫生环境,房间门与入户门近在咫尺,房间里摆放着手提式灭火器……憨厚的女老板李大姐不解地追问记者:“咱这里的环境不比城里的旅馆差,你说为啥就不让住宿呢?”

  苏家屯区旅游局副局长于宝贵解释说,各部门都觉得农家乐住宿有经营的合理性,但其存在法规方面的制约。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未经消防等部门审批、鉴定,不得经营旅店业。

  沈阳市消防局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消防法》规定,如果不进行装修,直接进行开业安检,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消防部门无法给没有经过安全鉴定的农民自建房出具消防合格手续。

  沈阳市建筑管理部门告知:农家乐房屋性质是农民自建房,没有哪个部门给农民自建房出具安全鉴定。

  近两年,出于安保考虑,沈阳市公安部门依法规范了住宿管理,严禁农家乐业户留宿游客。

  “禁宿”赶走回头客

  农家乐经营能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给游客提供了亲近自然的饮食、休闲服务。往往山越深,水越秀,农家乐的生意越旺。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户在农家饭之外增添了住宿服务。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苏家屯区农家乐旅游经营业户已发展到80余家,年均接待游客近20万人次,已打造邓家沟、马耳山、陡子峪和杨城寨等四条农家乐民俗一条街。

  在2008年以前,苏家屯区农家乐旅游以“吃农家饭、住农家炕、体验农家风情”为招牌,招徕沈阳、抚顺、本溪三市游客,日均接待游客可达千余人次以上。

  于宝贵介绍说,虽然农民们一直未办理旅馆业相关手续,但由于当地政府与公安派出所及治安联防人员密切配合,业主有较强的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禁宿”前,苏家屯区未因留宿游客而出现治安和刑事案事件。

  近两年来,农家乐“禁宿”,农家乐只能吃农家菜,不能住农家炕、体验农家风情,成了游客眼中“鸡肋”。苏家屯区游客锐减30%,旅游收入大幅下降。

  沈北新区、棋盘山风景区等特色农家院一条街,同样遇到因住宿而导致游客锐减的现象。

  解禁需要制度保证

  “不仅沈阳的几百家农家乐,辽宁其他地区在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时,同样遭遇到住宿难的问题。”沈阳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农家乐经营旅馆业性质的服务,应履行相关的经营行为,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杜绝安全隐患。但目前的管理制度、规范远远滞后于行业发展。南方一些旅游城市都制定了针对农家院、家庭旅馆的管理办法。

  农家乐的安全隐患、住宿人员甄别问题,不容忽视。苏家屯区旅游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说,农家乐是新兴产业,为发展乡村旅游业,可否探讨以每条农家乐民俗街为单位,统一安装一套流动信息传输设备(手提电脑),并由乡政府和村选派2-3名专人入户采集,传输住宿人员信息;农家院一条街建立消防安全员和监管小组负责安全工作。

  采访中,一些农家乐经营户也表示,解决这一困扰农家乐发展的难题,内部约束是一个很方便的办法。可以建立协会组织,制定行业章程。但目前,农家乐协会很少,而且作用有限,多体现在培训服务上,执行力和操控力都十分薄弱。

  本报记者 李欣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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