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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凶犯不服死刑 欲上诉(图)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8月20日02:24
凶犯接受采访
凶犯接受采访

  31岁黑龙江人张伟制造了大兴第三起灭门惨案,他持刀在一夜之间连杀五人六命。这个“杀人不手软”的凶徒在法庭上落泪,向被害者家人深深鞠躬道歉。但是他没有得到死者申先生家人的谅解。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判处张伟死刑。张伟签写判决书时表示“要上诉”。

  回放:“遭挤对”扎死朋友

  张伟交代说,2002年,他在打台球时认识了申先生。2009年12月31日傍晚,他和申先生一起吃饭,都喝了很多酒。后申先生将张伟送回大兴旧宫租的房子,张伟的女友也在。他和申先生吵了起来,他拿水果刀扎死了申先生,又拿刀扎死女友。对于杀人原因,张伟解释说:“申先生以前挤对过我,不如他混得好。当天他还这么说,我很生气。”

  据张伟交代,“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就驾驶申先生的车,到申先生家里把申先生的父母和怀孕7个月的妻子扎死了。案发后,张伟打电话对父母说:“儿子不孝先走了。”申父临死前已报警,申家邻居听到叫声后也报了警。警方赶到时,张伟正企图自杀。

  现场:表示“要上诉”

  昨天10时多,被告人张伟被法警押上法庭。他比受审时瘦了些,面色显得很憔悴。在倾听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张伟十分平静。

  法院认为,张伟饮酒后因认为被害人申先生看不起自己而与申先生发生口角,便持刀杀害了朋友申先生,后竟为杀人灭口,又持刀连续杀害与其素无矛盾,并在案件起因上无任何过错的申先生的父母、怀孕的妻子及自己的女友,张伟的行为足以反映他的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严惩。

  张伟称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实施绑架杀人的行为,他试图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处罚。但是法院认为,经查不实,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法院判处张伟死刑,还判决他赔偿申先生哥哥和祖母、女友父母经济损失共计190余万元。

  听判后,张伟表情没什么变化。面对记者多次发问,张伟只是低着头,用手挡在脸前,却始终一语不发。后来,张伟对法警说:“能把我带走吗?”就这样,他被带出法庭。据办案法官介绍,张伟签写判决书时表示“要上诉”。

  ■法官说法

  不正常“仇富”引发命案

  承办此案的翟法官分析说,根据证据显示,张伟与死者申某关系不错,没有很深的矛盾,只有麻辣烫店人员反映说,在喝酒时,张伟要试穿申某的衣服,申某说挺贵的,没让张伟穿,而实际上,张伟并无正当职业,他与人合伙开过足疗店,也帮人收过保护费,张伟在外打工,看别人比自己混得好,有“仇富”的不正常心理,才引发这起命案。

  翟法官介绍说,到目前为止,张伟没有赔偿受害人一分钱,他的父母也没有与法院联系,替他赔偿受害人,对于受害人而言,他们知道张伟赔不了钱,只希望法院对张伟判处死刑,就算有一个交代。

  晨报记者 武新/文

  通讯员 李佳/摄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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