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大蒜贵“替补”火 蒜香粉无国标安全难检验(图)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0年08月20日11:14
市场上出售的蒜香粉
市场上出售的蒜香粉



  □记者 李岩 实习生 党丽霞 文 记者 白周峰 图

  ★核心提示

  在当前蒜价持续居高的态势下,以蒜香粉为代表的各种大蒜替代调味品因价格低廉、味道更浓而受到餐饮机构、普通家庭特别是中小饭店青睐,销售走俏。

  蒜香粉究竟为何物?成分如何?食用安全性怎样?如何辨别优劣?记者为此致电厂家,走访质检、卫生等部门,却发现答案一时难寻。

  食客纳闷 饭店凉菜蒜味很浓,却看不见蒜粒

  8月7日中午,家住郑州市北环路61号院的李先生去一家地方特色面馆吃饭,点了一份常吃的凉拌菜——荆芥拍黄瓜,并叮嘱多浇蒜汁。

  服务员把菜端上来,李先生发现盘子里连一点白色蒜粒都没有,就抱怨说:“以前蒜汁都浇恁多,现在咋不浇了啊?”

  服务员把盘子端回后厨,不一会儿又端了出来,盘子里只多了汤水,还是没见蒜粒,李先生更加生气。不过,服务员解释说,他们已浇了两遍“蒜汁”,李先生动筷品尝,蒜味真还挺大!

  满腹狐疑的李先生多次询问“这是咋回事”,服务员才说浇的是“蒜香粉”,不是普通的大蒜汁,主要原因是“省钱”。

  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时,李先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以前大蒜便宜,没听说过蒜香粉这种东西,现在吃了感觉味道怪怪的,到底安全不安全呀?”

  记者走访 蒜香粉市场上走俏,只因大蒜太贵

  为了解蒜香粉销售情况,8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黄河食品城。

  在调味品区,不少店面都摆出了蒜香粉、蒜头粉、蒜香吐司、蒜粉、蒜香调味酱等蒜味调料,种类很多。

  在一家店里,老板娘拿出了5种盒装蒜香粉,称广东产的400克包装的是最实惠的,销量也最火,如果批发50盒以上,可优惠到4元一盒。“这种蒜香粉一调羹相当于好几疙瘩蒜,你想想一盒能让你调多少菜?”

  在该市场的几家调味品超市,记者问这些蒜香粉的成分,营业员有的表示说不清,有的则说绝对是纯天然蒜头制造,但他们都称“尽管放心用,绝对没问题”。

  记者走访过程中,购买蒜香粉的顾客一直络绎不绝,其中不乏普通市民和小饭店业主。一位老人一次性购买了10盒,记者与其攀谈得知,他在陈寨开有饭店,蒜香粉主要用于炒菜、调菜,购买原因是“现在蒜贵啊”。

  8月10日上午,在五洲水产调味批发市场,靠近大门主路的调味品商店也都摆着包装雷同的蒜香粉、蒜头粉等。一家商行女老板说,蒜香粉“肯定是蒜精跟辅料调成”,不过“那么多饭店都在用,你怕啥,放心用吧”。

  在网络上,蒜香粉的销量目前也不错。在一家主流电子商务网站,卖家dpzuibang的一款8元的蒜香粉,自6月27日至今已卖出了100多件。

  相对于蒜香粉,其他蒜味调料因售价较高而销量较少。比如,瓶装的蒜头粉净重400克居多,但零售价在15元~35元。

  配料是啥 问卖家、问厂家都没问明白

  在黄河食品城,记者购买了销量较大的、由广东两家企业生产的两种蒜香粉。

  包装信息显示,一家公司生产的蒜香粉标明配料为“蒜香≥60%、淀粉”,还标注“精选香料”,另一家食品厂生产的蒜香粉标明配料为“蒜头、淀粉”,还有的标为“蒜头、米粉”。

  两种产品外包装上均有QS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中国QS查询网的查询信息显示,以上两个厂家获准生产的产品名称为“调味料(固态)”,检验方式均为“自行检验”。

  产品外包装还显示,一家公司生产的蒜香粉标准号为“Q/CJSP2”,另一家食品厂的为“Q/HWSP2”,均为企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标准库查询结果显示,目前香辛料行业国家标准除了《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及一些食品行业的分项标准外,针对蒜香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是空白。

  对这些产品,有市民认为,只要具备QS标志,就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不过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具备真实的QS标志只能说明该种食品安全相对有保证,但并非完全不会有问题,“拥有这种标志的厂家太多太滥了”。

  消费者赵先生分析认为,目前大蒜价格每斤在8元左右,大蒜烘干制成的蒜粉因产量较低,售价非常高,而蒜香粉具有更强烈的蒜味,400克才卖3~5元。“这样低廉的价格,主要原料似乎不太可能完全来自天然大蒜。”

  8月13日上午,记者分别致电以上两家企业,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都说不清具体配料,但都表示,他们的产品是绝对安全的。

  记者请求对方传真一份蒜香粉包装盒上显示的“企业标准”内容,对方要么称不知道,要么称找不到,最终均未传送。

  “如果有啥问题,你找我们各地经销商处理吧!”还未等记者咨询完毕,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挂断了电话。

  样本送检 质检卫生部门表示“做不了”

  8月11日下午,记者携带两份蒜香粉来到担负产品质量检验职能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检验部办公室,请求检验产品成分及食用安全性。

  值班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仔细看过两份产品后表示,两种产品执行的是企业标准,他们“应该检验不了”,不过确切情况,需要咨询该部主任蒋炜丽。

  8月12日上午,蒋炜丽受访时表示,蒜香粉的安全性检验,他们之前一直没做过,也做不了。“调味品要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我们可以对某一个项目进行定性、定量检验,他们是按照企业标准生产的,我们根本不知道成分,这个检验没法做。”她强调说,他们能够检验的食品,只是有国家标准的产品。

  蒋炜丽最后表示,若想了解蒜香粉食用的安全性问题,记者应该找省卫生厅,“卫生部门是管这个事的”。

  8月12日下午,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处负责人表示,记者要了解相关信息,必须通过该厅新闻办,记者当天下午及随后多次来到该厅新闻办,该办一直锁门。

  此前的8月10日上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说,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对于蒜香粉食用是否安全的问题,记者应该找工商部门咨询。

  网站政务公开内容显示,该局有“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等多种工作职责。

  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省工商局,接待采访的该局宣教处工作人员详细查看样品后表示,他们一般只负责伪劣产品的查处,工商部门虽然也有快速检测设备,但检验项目数量和权威性都远不如质检部门。该处一位工作人员认真记下了记者携带的两份蒜香粉的产品标志。他表示,他将向该局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在法定权限之内进行处置。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说,在认不清某一种食品的安全性之前,建议市民不要随意食用。

  调料国标 目前尚不完善弊端逐渐显现

  记者在国家标准委网站查询的信息显示,目前香辛料现行的主要国标为《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5691-2008)。

  记者查询原文发现,该国标规范的香辛料内容相当简单,只有取样方法、原料要求、理化指标(筛上残留量、水分、总灰分、酸性不溶性灰分)、净含量负偏差等不足10项。

  值得注意的是,该国标为推荐性国标,不具强制性。

  一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工作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国家现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必须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2008年10月14日,全国调味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成立大会上发布的主题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调味料的国家标准不完善,特别是随着调味料种类越来越多,弊端逐渐显现,他们将推动调味料分品种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中国调味品协会香辛料专业委员会近年来也多次发布公开信息称,他们将完善香辛料国家细分标准的制定工作,致力于行业安全建设。

(责任编辑:叶田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