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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楼市新政”纠纷结案率低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3日07:26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记者李娜根据《法制日报》记者连日调查显示,自今年4月楼市新政出台后,此前“新政将引发大规模纠纷涌向法院”的预测并未出现。同时,此类纠纷的结案率还不高。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的法院目前虽已受理了楼市调控政策所涉及的所有类型的案件,但各个基层法院的收案数量都不多。朝阳法院约7件,大兴法院民一庭3件、红星法庭两件,通州法院10件。从其他省市来看,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3件、宁波市两级法院共22件;江苏省无锡市南长人民法院12件。

  这些案件,数量虽不庞大,但现在法院真正审结的不多。比如宁波两级法院至今只审结了6件;北京市,海淀仅有一例,朝阳、大兴、崇文尚无一例,通州法院相对较多结了6件。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相对简单,证据也不复杂,一般情况下各法院都适用简单程序,审限为3个月。”大兴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晓告诉记者,由于此类案件属新类型案件,案件争议较大且影响面广,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都比较慎重,“3个月没有审结的,案件已经相继转入普通程序。”

  此外,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江苏受理的“国十条”新政退房第一案,最终调解结案;无锡南长法院审结的12例案件全部调解,无一判决;宁波两级法院结案6起,5起调结;通州法院审结的6起案件中,也有两起是调解结案。

  “此类案件法官确实更愿意促成调解。”江苏省无锡市南长法院民二庭法官陈津波坦言,目前一定要判决有一定困难,如何更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法官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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