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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更加从宽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23日10:10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 张华杰)今天(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力度。

  草案规定了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岁的人不作为累犯。

  草案还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人民法院认为其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应当宣告缓刑。

  现行刑法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草案增加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报告义务。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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