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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升校园安保:专职保安穿戴警用装备巡逻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8月25日05:26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为防止侵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案件的发生,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须配备专职保安,而且首次明确提出,这些专职保安需穿戴警用装备进行安全巡逻。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由市公安局编制的本市首部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从9月1日起实施。据悉,该《规范》为全国首创。

  本市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约有4470家,雇用保安的学校仅1284家,校园保安约6500名。部分学校存在内保机构、人员和门卫值班措施不落实,保安人员配置不合理,老师兼任保安员等问题。

  《规范》明确,中小学、幼儿园须配备专职保安,而且须为每名保安配备警用防暴头盔、防刺服和防割手套,以及橡胶警棍、对讲机和照明设备。在上学和放学的1小时内,保安应穿戴警用设备进行巡逻。每次负责巡逻的保安员不得少于两名,并要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学校摄像机的监控范围锁定在校门口。这是首次明确保安上岗配备警用设备,对此公安部门表示,考虑到保安值勤中的需要和特点,选择了国家制定了明确标准的防护装备,目的是保护保安,并且能及时制止犯罪。

  保安一旦发现证件与本人不一致、拒不交验证件和证明的来访者,应禁止其入内。如遇可疑人员,保安不能对其搜身,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移交警方处理。《规范》要求,保安尽量避免与学生教职工身体接触,这首先是因为校内老师多为女性,减少身体接触可避免产生误会。其次,许多家长不愿意其他人触摸孩子。另外,保安多为未婚青年,多数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手下力度不易掌握轻重。

  《规范》适用于本市的中学、中专、小学、幼儿园(含打工子弟学校、补习班)等未成年人集中学习、活动、住宿场所内开展的保安服务活动。目前,校园保安主要从事门卫工作,《规范》的出台对校园保安进行规范和培训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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