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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分组审 死刑醉驾欠薪等成焦点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26日07:30
  中广网北京8月26日消息(记者侯艳 张华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2分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25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部法律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减少了一批死刑罪名,完善了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强了对民生的保护,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规定。

  草案规定,对七十五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郑功成委员:应该是从人的行为能力的角度来考虑减刑,而不是从人的年龄来考虑减刑。如果光从年龄上讲,说75岁以上老人不适用死刑,我是不太赞成的。如果从犯罪原因、性质方面可以考虑,光从年龄上免除死刑,这一点我建议慎重。

  草案将醉酒驾车、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认为草案的这个条款还处罚得太轻,她建议增加一些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再加上: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出7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样更有利于威慑醉酒驾驶。

  乔传秀委员建议加大对醉酒驾车的打击力度,她说:建议删除修正案第22条中"情节恶劣"的表述。理由是,醉酒驾驶行为属于主观故意,所造成的现实社会的危害和潜在的社会危害十分重大,因此无论该行为是否存在恶劣情节,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样有利于有效预防和惩治犯罪。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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