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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高度重视隐私保护 为何仍遇“入户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6日08:58
  中新网8月26日电 “人口普查我参与 入户调查我配合”、“用微笑支持人口普查,用行动参与人口普查”,近日,在北京街头和小区内都可见这样的宣传标语。从8月15日到9月15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进行正式登记前的户口整顿和摸底,为11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人口普查涉及每个家庭和个人,然而面临着人口流动数量大频率高、人户分离普遍、公民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局面,普查难度前所未有。普查人员频吃“闭门羹”,家中无人、不肯开门接受普查、询问信息时不愿回答等情况时常发生。

  此次人口普查中的数据保密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多部法律条例予以保驾护航,人口普查人员也需签定“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入户难”仍然成为目前人口普查工作遇到的大难题。

  普查人员入户遭抵触 个人隐私成最大障碍

  虽然人口普查已经广为人知,但是当普查人员上门时,还是会吃不少“闭门羹”。“如果敲开了房门,普查就算成功一半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普查对象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对于人口普查,居民们最大的担忧就是个人隐私问题。特别是收入情况,多处住房情况,离异、再婚及领养子女情况,都被视为个人隐私,不愿如实申报。

  此外,许多人担心登记的个人资料可能会成为行政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一些没有办理暂住证的、超生的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居民不愿意配合,不报或虚报信息。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动,担心失去已得利益,如拆迁补偿、领取未销死亡退休金等,隐瞒事实真相。

  另一方面,一些居民对户口摸底存在较强的戒备心理。对此,有媒体指出,“入户难”反映了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互相缺乏最基本的信任,人际关系淡漠。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陌生邻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人人相互提防,互相不信任。别说是陌生人,就是对门或楼上楼下的邻居,也很少打交道。

  人口数据关系每个人利益 不了解导致不配合

  虽然前期做了很多的宣传工作,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并不了解人口普查的意义,认为人口普查与己无关,不愿让普查员入户登记,怕打扰正常生活。其实人口普查关系到每个人的未来生活,因为,凡是涉及人口的政策,没有人口基数是制定不出来的。

  人口状况与经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也关系到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无论是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改善社会管理,都离不开对人口情况的如实把握和分析。

  近日,北京市一位市民给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来一封电子邮件,从被调查者的角度谈了他配合普查员完成入户登记的感受,以及对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建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回信中也指出,人口普查利国利民。“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通过第六次人口普查摸清我国人口的总量、各种构成和具体地域分布,对于制定科学发展规划,更好地改善民生都非常重要。”

  马建堂表示,大家的支持是顺利进行人口普查的关键。普查员工作确实很辛苦,非常不容易,希望大家都来理解和配合他们的工作。

  高度重视隐私保护 普查员入户需签保密承诺书

  “保密”是人口普查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人口普查的数据仅作为数据调查、政策制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政府行政处罚、政绩考核的依据。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根据规定,普查人员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将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针对公众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漏,普查员在进入居民住户进行户口整顿、摸底和登记时,要向住户签定“保密承诺书”。向每一个住户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所申报的家庭和个人资料予以保密,如果出现泄漏事件,本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普查结果在数据传输时也将经过保密处理;在正式对外公布后,未经批准也不会私下对外提供详细的分类汇总资料。 所有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也签定了“保密协议”,确保普查资料不泄漏。

  据悉,入户的正式普查员都会佩戴正规的证件。证件上有普查员的姓名、照片,每名普查员还有一个编号。这些信息都会在各区县统计局网站和人口普查网查到。

  按现住地登记 调查户可能面临三次入户

  此次人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根据方案,登记结束后,应当组织全面复查,复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完成后,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抽查工作应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统计数据将于明年正式公布。

  据悉,这次普查工作与以往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外籍人口也首次作为普查对象。

  按照工作安排,一户居民要入户调查三次,第一次是户口整顿,主要了解住户的户口本和实际居住人口是否一致;第二次是填写摸底调查表,有长表和短表之分,长表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生育等28项登记条目,除此之外,还要登记住房情况,细化到建筑层数、有无厨房、有无厕所、有无洗澡设施等条目。而短表主要是登记个人户口、婚姻、学历等12项基本情况。长表在普查中要抽样10%的住户填写,其他的填短表即可;最后一次即11月1日开始的正式普查,也是要入户填长表或短表。

  按照计划,目前是正式登记前的户口整顿和摸底阶段。从现在算起,调查户将可能面临工作人员三次上门普查,居民们对人口普查员的频繁上门表现出了不满。有的社区为了减少打扰居民的次数,在人力跟得上的情况下,就安排户口整顿和摸底调查同时进行。

  普查对象需真实、准确提供资料 不得拒绝或阻碍

  今年6月1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次以立法形式对人口普查的目的、任务和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权利、义务等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无疑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本次人口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使申报的资料准确无误,并尽可能少占用居民的时间,普查对象须提前了解共同居住的每一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何时从何地来本地址居住、就业人口的工作单位名称及从事的具体工作、受教育程度、妇女生育状况、本户外出和暂住人口、住房建筑面积、住房房间数等,并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资料,外籍人员准备好护照等证件资料,以备填报由国务院统一制定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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