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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政改方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8日20:29
  中新社香港8月28日电 (记者 文青)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交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分别予以批准和备案。香港特首曾荫权表示,感谢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标志着整个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五部曲”法律程序全部完成,广大香港市民希望政制向前发展的愿望得以实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天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并且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将修正案予以备案。

  曾荫权说,香港市民就政制发展一同走过漫长的道路。这是香港回归后,首次成功根据《基本法》附件所规定的程序,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这实在得来不易,是许多人共同努力的成果。

  曾荫权表示,余下要处理的,是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和取消区议会委任制的本地立法工作,相信各方都会以香港的福祉为依归,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特区政府听取各方意见后,会在今年秋季向立法会提交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的本地立法建议,期望草案能在明年5月或之前通过。

  港区人大代表刘佩琼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政改方案,令香港的政制发展向前发展走前一步,香港未来可以将注意力放在其他方面,以及投放更多精力,处理好本地立法工作。

  刘佩琼认为,此次政改方案得到各方的协调合作,和政府进行了理性和务实的沟通,有益于香港政制今后是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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