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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里路桥公司前腐后继 国企垄断致腐败频发

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08月31日10:29

  2.三名副总经理也都不干净

  就在李家宝被查处后不久,万里路桥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小军、蒋建及陈文军也分别因受贿被查处。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吴小军、蒋建的犯罪事实比较简单,他们俩的犯罪行为属于收受干股的行为。2005年,经吴小军建议,李云贵创办了一个空壳公司——芜湖基强道路工程公司,吴小军及蒋建分别以朱某、叶某的名义入股,成了挂名股东。虽然他们都没有出资,但是仍参与了“分红”。同年6月,该公司承接的万里路桥公司发包的某路面工程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李云贵分别给了吴小军、蒋建各4万元所谓的分红款。

  再看看陈文军。他在万里路桥公司分管财务等工作。2003年至2004年,他两次收受芜湖北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才标贿赂5000元。2004年夏,陈文军收受承包商周敏毅贿赂5000元。

  虽然与李家宝相比,吴小军、蒋建及陈文军三人所收受的贿赂金额并不大,但显然他们之间依托着万里路桥公司这一在当地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据了解,李家宝与陈文军等三名副总经理关系密切,他们之间根本谈不上相互监督,只有相互庇护。

  3.后任总经理闻风退款后又顶风收钱

  原总经理李家宝和三名副总经理的相继落马,对万里路桥公司来说,无异于一场地震,然而就是这样的地震还是没有震醒“后来人”——该公司后任总经理李繁生及项目经理王剑也“中箭倒下”。

  2007年春天,李繁生接替李家宝出任万里路桥公司总经理。此前他是芜湖市繁昌县公路局局长。上任仅两三个月后,李繁生就收受了水泥供应商繁昌县聚贤贸易公司法人代表胡建明现金1万元。

  其实,李繁生在任繁昌县公路局局长时,就曾收受他人贿赂9万元。

  在万里路桥公司任职期间,李繁生始终徘徊于收钱、退钱、再收钱之间。

  2007年8月,得知李家宝因受贿被查处后,担心受牵连的李繁生忙将4年前收受张某的4万元贿款退还。与此同时,他还将一个月前才收的一个石料供应商送的5000元购物卡退回。2009年5月,由于时任芜湖市交通局副局长的李峰因受贿被查处,李繁生又忙不迭地将6年前收受李某的5万元退了回去。

  可是,风声一过,见自己没有被牵扯进去,李繁生的贪欲又蠢蠢欲动。2007年至2009年三四月间,李繁生利用手中的工程发包、劳务等权力,先后将三个工程交给工程承包人胡观海。此后他三次收受胡观海现金4万元。2008年四五月,李繁生为自住房屋的楼顶建造玻璃房,为万里路桥公司供应石料的个体经营户冯宗会为其支付了建造费用1.3万元。2008年春节前至2009年上半年,李繁生还收受承包万里路桥公司工程的芜湖金兴、金石道路养护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官兴现金2万元、购物卡6000元。

  弋江区法院审理认定,2000年至2009年上半年,李繁生利用道路工程发包的职务之便,共收受7名工程承包人及有关材料供应商贿赂19.5万余元。

  在万里路桥公司,与李繁生一样玩收钱退款又收钱“把戏”的还有该公司原项目经理王剑。2007年国庆节后,由于李家宝被查,王剑将4年前收受的个体户杨某贿送的2万元退回。2009年9月,王剑得知向其行贿的工程承包人胡观海被查处后,将收受的3.7万元退给了胡观海的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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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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