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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稷山县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监管的调查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9月06日06:46
  如何推动公共财政全方位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使得财政支出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用得实实在在,是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稷山县财政局在“阳光”决策、“阳光”行政、“阳光”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走出一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与发展全局,树立全新运行理念,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搭建“阳光”财政平台,构筑公开透明体系,实施监管并举方略的路径,收到了上级放心、部门信任、群众满意的“三赢”效果。

  国有资产处置:公开拍卖保值增值

  由于在处置时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损失和流失的现象,近年来在各地频频发生,广为人们所垢病。

  稷山县财政局局长张喜平认为,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之中,积极探索科学处置国有资产的新途径。为此,该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征得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决定以拍卖公司为载体,搭建资产处置平台,通过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循此思路,从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该局先后组织了10次国有资产处置拍卖会,对29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锅炉、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办公用品等1000余件(辆)物品进行公开拍卖。这些物品的累计评估价为230万元,最终的成交价则达到416万元,增长额186万元,增长率达81%。

  在每次拍卖活动中,该局都要特别邀请县纪检委、工商局的有关人员,以及老干部、群众代表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全程参与拍卖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因才深有感触地说,这种公开、公平处置国有资产的办法很好,真正做到了照章办事不违法、主管领导不为难、国有资产不流失、资产保值又增值。

  惠农资金发放:推行“一折通”

  给农民发放粮食直补款,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一项惠农政策。然而,2006年,稷山县财政局的工作人员在下乡调研时却发现,某村干部在发放小麦直补款过程中,借机扣发了农民的飞机打药款,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该局立即与这个村的党支部、村委会取得联系,收回扣发的全部款项,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使该村每一家农户都一分不落地领到了小麦直补款。

  这件事情虽小,却引起了稷山县财政局局长张喜平的思考:究竟如何才能把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制止截留挪用粮食直补款现象的发生呢?

  经过广泛调研,一个充满“阳光”的全新惠农资金发放形式诞生了:稷山县财政局为全县7个乡镇200个村的每户农民在当地信用社开办了“一折通”,此后,财政部门将有关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一折通”上,不再发放现金。如是,不但农民可以从“一折通”上随时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应当领取的补贴金额和当前的余额,可随时去信用社领取现金,而且减少了补贴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从根本上杜绝了截留挪用抵扣款项现象的发生。

  此后,稷山县财政局又进一步推而广之,将国家发放的良种补贴、燃油补助、家电下乡补贴等其它各项惠农资金,全部拨付到“一折通”上。自推行“一折通”以来,该县的广大农民群众对国家发放惠农资金的有关信息掌握得一清二楚,一目了然,所有的直补资金也全部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了服务对象手中,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政府采购:突出科学规范增强严管实效

  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是稷山县财政局增强公共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又一着力点。

  近年来,该局始终紧紧围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使全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前行。

  稷山县财政局明确要求在采购方式的审批过程中,只要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006年,该局对县上某单位的实验仪器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的中标金额比采购预算金额降低了十余万元。为了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该局还主动邀请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和采购单位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其间,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对于个别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过程中采取的分散项目、化整为零等规避公开招标的做法,他们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

  严格的操作程序,促进了稷山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蓬勃开展。从2006年5月至2010年5月的短短4年间,该局先后开展公开招标25次、邀请招标8次、竞争性谈判4次,政府采购预算累计为3500万元,实际支付的采购金额为3100万元,共节约资金4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1.42%。

  财政投资评审:挤掉水分堵塞漏洞

  近几年来,各地、各级政府的投资项目呈大幅增长趋势。对此,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管好、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从而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迸发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就成了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

  稷山县财政局给出的答案是:规范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力保政府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该局坚持以规范财政投资为目的,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订了完善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评审、监督,使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尽管财政投资评审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财政投资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但作为财政管理的一个新手段,稷山县的不少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对它一时还难以适应。对此,稷山县财政局以身作则,先拿自己“开刀”。今年6月,该局对拟新建的清河财政所和太阳财政所办公楼工程预算进行认真评审后,两项工程共核减2.4万元,核减率达4.5%。此举收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仅今年5月至6月底,稷山县财政局就先后评审政府投资工程39项,送审金额5425万元,核减额898万元,核减率16.55%。

  财政投资评审在稷山的推广,有效控制了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节约了财政资金,为该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筑起了一道牢固的“防护墙”。

  本报记者范非 本报通讯员 杨明有 王登峰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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