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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不买车就分手” 男子群发敲诈短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07日18:24
  中新网宁波9月7日电 ( 何蒋勇)自己没钱,但女友却一定要开跑车,并以“不买车就分手”相逼。 无奈之下,痴心男子来了“荒唐”一招:他居然向32个单位领导分别发了索要10万元的敲诈短信。近日,浙江奉化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2月份,陈某和女友小江举办了结婚仪式,因小江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至今没有领结婚证。

  陈某有辆价值6万多元的小轿车,但女友想买一辆20多万的跑车。没过多久,女友便下了通牒:如果不买跑车,就分手,反正两人又没有领结婚证。

  陈某认为,家里也就几千元存款,两个人的收入也不高:他每月工资一千多元,除去日常花销几乎所剩无几;而小江自己开店做生意,每个月也只有两三千元左右。

  陈某觉得,靠两人攒钱买跑车几乎不可行。4月份的一天,他突然想到工作中可以拿到其他单位领导的联系方式,于是一个犯罪计划产生了。5月10日,陈某拿到百来个领导的手机号码。

  当天上午,陈某赶到信用社,用之前捡来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借记卡。因为怕被银行监控录像拍到,他办卡时还戴上白色口罩。5月17日上午,他又买了三张不用身份信息登记的SIM卡。

  当一切准备就绪后,5月18日早上,陈某开始陆续向各位领导发送短信进行敲诈。除了名字和称谓不同外,后面敲诈的内容都一模一样:“你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我都知道了,汇十万到信用社662xxxxxxxxxxxxxx叶某。明天早上见不到钱我会使用匿名信和网络手段,为你仕途好好考虑吧。我会在你身边盯着你的。汇二十万我会把资料寄给你。汇好回短信:名字,数额。不用回电话,已转接。”

  陈某连续发了32条短信,但一直到傍晚他都没有等到任何回音。当天晚上6时,单位打电话通知陈某加班,结果陈某一出现就被警方抓获。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未遂),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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