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太原出台民间组织评估办法 将实行等级评估管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
2010年09月09日10:26

   本报讯 (记者张荣妹 实习生 王莹)9月8日,记者从2010年太原市政法创新课题进展汇报会上了解到,在对太原市791家民间组织特别是132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年检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归纳后,太原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课题组初步草拟了《太原市市直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太原市社会团体评估标准》,将对太原市市直社会组织实施等级评估管理。  

  民间组织涵盖三个组成部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是利用非国有资金举办的民间性、公益性组织。太原市民政局结合太原市民间组织管理实际,从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强化民间组织自律出发,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接受社会捐助,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绑定,初步草拟了《办法》和《标准》。根据《办法(草稿)》将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 5A级 (AAAAA)、 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A越多,表示社会组织评定的等级越高。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应当将等级牌匾悬挂在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获得3A级(含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政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2年。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