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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急救医疗管理立法听证 两大问题引起激辩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9月15日14:32
听证会现场 羊城晚报记者 林桂炎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赵仲炜 骆苹

  15日上午,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20位听证陈述人各抒己见,正反两方面的代表辩论的话题指向:广州市急救医疗立法是否应当给予伤病员及其近亲属对救治医院的选择权?是否应当规定“120”急救车到达现场的时间?

  听证人组成

  20位听证陈述人分别来自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州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海珠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以及律师和街道居民等各阶层代表,听证会还从社会各界的报名中选择了38位听证旁听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流程

  听证会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听证陈述人作陈述发言,第二阶段听证陈述人辩论,第三阶段听证人提问,第四阶段旁听人发言。上午9时,由9位市人大常委、9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以及5位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听证人与20位听证陈述人面对面展开听证。

  关于选择医院

  如果病情紧急时

  起码应有建议权

  对于“120”急救伤病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可以选择救治医院的问题,各位陈述人表达了不同意见。

  越秀区诗书街积寿巷社区居委党支部书记王周亮表示,就近医院进行急救是最好的方法。而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副教授王冰路则认为,伤病员和家属享有一定知情权和选择权,医生应根据病情及就近医院的救治特点,提供参考意见,尽到告知义务后,应当给予伤病员及其家属选择权。广州市民李广恒认为,作为市民希望能选择医院,但若病情紧急时,只能选择相信“120”,因此,选择医院权应改为建议权。刘敬彤是荔湾区金花街办事处副主任,她曾参加一次安全事故紧急求援。当时救助伤员较多,一间医院无法承担,“120”调度附近多家医院对伤员进行救治,及时转送专科医院。设想若伤病员及家属要求选择指定医院,势必延误救治。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认为,伤病员应有选择医院的权利,他从五个方面陈述:一、急救条例对急救概念作出明确规定,院前医疗行为。后续进一步治疗属于一般医疗行为,就有选择权。二、病人与医院的关系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既然是一种合同关系,就有选择权。三、医院与患者之前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法。四、限制病人、家属的选择权,等于是限制竞争的行为。五、病人选择的医院一般是公费医保或常去医院,应当允许病人选择医院。

  另有部分陈述人则认为,允许病人自行选择医院可能贻误病情,会损害病人的生命健康;病人如自行选择急救医院会过度占用有限的急救资源,影响其他真正需要急救的伤病员的紧急救治;“120”急救医疗为社会公众提供的是危急情况下挽救生命的服务,不应当允许伤病员及其近亲属自由选择救治医院。还有部分陈述人认为,应当允许伤病员及其近亲属有限制地选择救治医院,比如伤病员在没有明显生命危险迹象的情况下,可以拥有一定的选择权。

  关于到达时限

  交通状况不理想

  限时到达不实际

  对于法规是否应当对“120”出车和到达急救现场的时限作出具体规定的问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华陈述,自己曾做过测试,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为12分33秒,已超过“黄金10分钟”。以广州目前交通状况,“120”急救车在10分钟内根本到不了急救现场,既然做不到,就不要规定时限。否则易引发医患纠纷,挫伤急救医院的积极性。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医师张雷认为,出车5分钟比较合理。“120”指挥中心没有专业队伍,依托各医院急救完全可以完成抢救任务。目前各大医院急救平均出车时间是3分钟,因此设置5分钟出车比较合理。律师赵绍华指出,在立法中应写明在5分钟内派出急救车,并及时到达现场。“及时”这一词,虽然是一个主观判断,但仍可使救护车辆承担责任。

  有部分陈述人认为,为了挽救伤病员的生命,体现和保障急救的本质特征,应当明确规定急救车到达现场的时限。也有部分陈述人认为,目前广州的交通很堵,凌晨和上班时间,同样路程时间相差好几倍。若立法规定限时,容易引起医患纠纷。此外,目前广州一些急救医疗机构受任务繁重、人手不足、设备有限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还不能都做到5分钟内出车,建议延长出车时间;急救车辆在行驶途中会遇到难以预料的客观障碍,往往会因塞车、门牌号码不清等客观因素影响而不能准时到达急救现场,因此不应硬性规定到达时限,即使规定了,现实情况下也难以做到。

  上午10时40分,20位听证陈述人各自陈述完观点后,围绕分歧点展开激烈的辩论……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曾经举行过多次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是首次专门委员会听证,听证会进一步完善了陈述加辩论、听证人询问、旁听人发言等具有广州特色的听证方式和程序安排。听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制作听证报告书,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会议,供立法决策时参考。法规通过后,法制工作委员会还会将法规采纳听证会意见的情况,向各位听证陈述人反馈。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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