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足坛反赌-谢亚龙、李冬生被立案侦查 > 09足坛反赌消息

裁判黑金调查:每年贿金上千万谢亚龙或因此获利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10年09月17日06:54
  尽管目前专案组已并案查处的具体数额不详,但众多人士指称,“每年各级联赛中涉及的裁判贿金可能已经上千万元”。

  李冬生涉案,问题裁判线索逐渐清晰。这背后的金钱系统,似与福特宝公司颇多关联。

  “陆俊等人被查出的贿款,其实并不是商业贿赂、操控比赛所吸资金的全部。”有关人士称。有关研究者均明确表示,中国足协在裁判接待费、裁判场次安排等领域存在“黑金”和内部操控问题。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在足协下属联赛、其他重大比赛的裁判指派工作中,存有重要话语权。广州体育研究所裁判学研究者淦耀回忆,“裁判最早是为了多吹比赛,后传出有人向裁委会负责人"进贡"。这之后演变成潜规则。”

  “裁判管理部门是足协最核心的权力,也能直接反映足协的公正性。”按照国际足联章程对裁判工作的定性,裁判实际是代表赛事主办者直接、具体管理仲裁比赛的人。

  杨一民、张建强与陆俊为北京体育大学校友,张与陆的密切关系为人熟知。“陆俊、黄俊杰、周伟新这些人能成为国际比赛裁判,都需要裁委会安排举荐。”淦耀说。随着裁判问题链条深入,近20年足球市场化进程中,职业联赛制度性问题进一步暴露。

  根据李冬生2007年公开谈话,在中国足球联赛中,裁判在比赛地的接待工作,“还是由赛区来接待。”而“赛区”的主要构成方,多是中国足协在比赛地的会员足协,其与俱乐部往往利益一致。尽管业内一直呼吁由中超公司或第三方支付裁判接待费,但却一直难以成型。

  由于存在这种招待的便利,俱乐部向裁判或他们在足协的支持

  者提供“好处”,已经成为职业联赛中惯例。“一般想要公平需要单场付出约4万元,如果希望获得好处,则数十万不等。”数位长期在足球联赛中工作的人士透露。这些信源身居传媒、组委会等不同职位,但对好处(招待)费的概括几乎一致。

  据媒体报道,陆俊、黄俊杰等裁判被调查,是因其未将贿金全数转交足协,因而为警方查获。

  但在这种看似正常的程序后,黑金已埋藏在足协各级掌权者的欲望中。“钱并不是裁判个人拿到,而多是通过正常的上缴程序,交纳给中国足协和裁判委员会。”上述接近此案人士透露,“谢亚龙虽并不能完全掌控裁判委员会,却很可能参与从中获利。”

  余下的问题是,这些钱如何最终再次输送回利益相关者?足协可以绝对控制的福特宝公司,则被外界怀疑是运作巨款的实体。

  尽管目前专案组已并案查处的具体数额不详,但众多人士指称,“每年各级联赛中涉及的裁判贿金可能已经上千万元”。

  综合
(责任编辑:周径偲)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