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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出“重拳”严查商业银行“高息揽储”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18日07:00
  中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银监会今天(18日)通报一批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机构和个人,并要求商业银行改变考核方式,从源头上防治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

  由于去年(2009年)大量的信贷投放,加上居民投资对存款的分流,还有央行今年(2010年)连续三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得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囊中羞涩,不得不高息揽储。在银监会通报上,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建华支行、渤海银行济南分行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等就因为违规吸收存款遭到处罚。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违规揽储行为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擅自提高利率;二是采取暗记高息、上套利率档次、有奖储蓄、减免或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赠送实物或现金(包括提货卡、有价证券等)、提供境内旅游、支付客户子女入学费、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三是向存款中介支付吸储费、协储费、手续费等不当费用;四是借办理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第三方存管等业务名义向客户返现金、送礼品或购物卡。”

  目前,很多银行都推出存贷款业务奖励政策,员工拉到的存款数额越大、时间越长,奖励也越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揽储行为,银行必须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改革以存贷款时点规模为核心的传统考核方式。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下一步要鼓励社会公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揽存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对违规揽存的社会监督,并积极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等内容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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