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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新拆迁条例能避免宜黄式拆迁悲剧吗?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9月20日02:39
  毕诗成 媒体人

  时下成为焦点的,一是江西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有了重要进展,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在内多名官员被处理。二是关于未出炉的《拆迁补偿条例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了专家研讨座谈会,拟规定双方应先达成协议,先补偿后拆迁。

  关于拆迁问题,恶性事件频发。最近这起宜黄拆迁事件,老中青三代人因拆迁自焚,一人不治身亡,家属称遭有关部门软禁,死者遗体被抢夺。事件之恶劣,比唐福珍自焚更甚。近期的野蛮拆迁,俨然成为当下社会的重要矛盾。

  新拆迁条例,旨在规范拆迁行为,但是,这盆遥远的水,能泼灭宜黄拆迁事件吗?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坦言,土地问题根本上与制度有关,农民合法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有的财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土地财政”的现象。

  事实上,国土资源部不久前就下发通知,要求在明年3月前,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舆论探讨土地乱象最终都会将矛盾归结于“土地财政”,并因此而感到悲观,因为改革的难度实在太大。无论是宜黄式拆迁恶性事件,还是新条例迟迟难产,都来自这个矛盾。不少地方都打着“旧城改造”的幌子实际上是随意放大“公共利益”的概念,干谋私的事情。

  专家说,改善这种土地财政模式,逐步探索政府财税制度改革,让利于民,是解决补偿标准过低的根本途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地方政府会主动从这个游戏中主动脱身而出———资料显示,政府对土地财政高度依赖,甚至有些地方几乎完全“靠地吃饭”,这等于砸人家饭碗。尝到甜头了,不玩游戏后中央又不可能给予足够的资金补偿,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在觉醒的公民维权面前,只能花大价钱、用各种办法“截访”“维稳”,就是不肯改变做派。这是最让人绝望的地方,而解决土地财政问题,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中央的勇气。

  面对专家讨论的草案初稿,有网民并不乐观,认为有些理想化,并且“远水解不了近渴”。这的确是个现实问题,我们无法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一部还在讨论、前途未卜的“条例”上。目前来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媒体的无障碍监督以及事后的强力问责上。

  宜黄拆迁悲剧处理了一批官员,这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难能可贵。在制度链条没能很好廓清之前,唯有这种绝不手软的问责(希望不是异地调动),才能形成倒逼政府摆正位置———这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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