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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系统加强节能减排 支持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20日13:3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中国网 杨楠)

  当前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之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包括的建筑业及建筑施工、住宅产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镇供热、城市燃气、城镇供排水(包括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园林绿化、村镇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及相关建材生产、建筑设备、构件生产等十个领域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按行业估算的2030年CO2减缓潜力中,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建筑领域的减缓潜力最大,且建筑领域减排的经济性最高:同样20美元/吨的投入,建筑领域的潜力是交通领域的3倍。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调研,了解全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现状、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年3月又召开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在国新办9月20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介绍了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加强建筑节能

  围绕国务院明确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重点,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依法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到2009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99%,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90%。全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9.6亿平方米,可形成9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和2340万吨CO2减排能力。全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40.8亿平方米,占城镇建筑面积的21.7%,比例逐年提高。

  二是大力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09年采暖季前,北方15省市已经完成节能改造面积共计10949万平方米,其中2009年完成改造面积698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6000万平方米年度改造任务。据测算,完成节能改造的项目可形成年节约75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减排二氧化碳200万吨。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采暖期室内温度提高了3~6℃,部分项目提高了10℃以上,室内热舒适度明显改善。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29359栋,确定重点用能建筑2647栋,完成能源审计2175栋,公示了2441栋建筑的能耗状况。北京、天津、深圳市能耗监测平台均已通过验收。全国已对758栋建筑的能耗进行了实时动态监测。第一批、第二批共30所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人均能耗与2005年72所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人均能耗相比,节能60%以上。2010年又确定了40所大学作为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先期开展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24个示范省市之外的其他地区给予经费补助,2009年确定江苏、内蒙古和重庆,2010年确定上海、浙江和贵州为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试点。

  积极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城市设计,以及指标体系分解方案等陆续确定,确保将生态城的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支持地方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重庆、湖北、河北、深圳、无锡等省市签署了共建协议,支持和指导地方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新加坡、法国、英国、意大利、美国、瑞典等国家的有关部门签署了生态城市合作方面的谅解备忘录,正在与德国开展“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技术合作项目。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通过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2009、2010年共支持了210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182兆瓦。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确定了两批44个示范城市和86个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第二批44个示范城市和个农村地区县级示范。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方式从抓单个项目转向了抓区域整体,统筹兼顾城市与农村。截至2009年底,全国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11.79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1.39亿平方米。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420.9兆瓦,实现突破性增长。

  引导建设绿色建筑

  截至2010年7月,共评出43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其中公共建筑25项、住宅建筑18项。通过组织地方推进会,协助地方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截至2010年3月,已有浙江省等19个省市已建立了地方管理机构,并获准开展地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交通等市政公用行业节能减排

  一是开展城镇污水污泥处理的研究。制定和颁发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38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15亿立方米/日。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达1929个,总设计能力约4900万立方米/日。目前已有京、津、沪,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山东和海南等省市率先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通过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脱氮、污泥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再生利用等60余项关键技术,建成50余项示范工程,有效减少了太湖、海河、巢湖和三峡库区重点流域污染负荷排放。

  二是逐步开展垃圾填埋气体治理工作。针对垃圾填埋气体主要为CH4和CO2,且CH4含量较高的情况,2010年4月,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通过规范填埋、清洁焚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城镇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47座,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816座(卫生填埋场642座,堆肥厂7座,焚烧厂90座,综合处理厂77座)。其中大部分卫生填埋场都对填埋气体进行了收集、导排和处理,对填埋气体进行利用的项目有64个,填埋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大幅提升,有效降低了填埋气体对温室效应的影响。

  三是发展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气能源。在燃气供应能力不断加强、用户数量不断增长、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燃气用途不断扩大的同时,发展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气能源,优化了城市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资源环境效益,极大地促进了节能减排。

  四是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实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印发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考虑、优化配置各种交通资源,提高道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路),做好公共交通与自行车、步行等交通系统的衔接换乘,发挥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益。2007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目前,签署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并参加活动的城市达114个。

  加速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一是以节约型、生态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节能减排、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手段,并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2010年我部命名了41个国家园林城市、31个国家园林县城、5个国家园林城镇,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2009年共批准设立了7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10个国家重点公园,充分发挥城市湿地在净化水质、修复水生态方面的作用。

  二是推行城市绿道网络建设,倡导绿色出行。2009年开始以广东省为试点,为步行及非机动车使用者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绿色通道,鼓励人们弃车从步,减少城市交通和其他方面的能耗。

  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达标评价管理制度建设。引导各地切实保护城市生态系统、提高绿地生态效益、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制订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将于2010年1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30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22%,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1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66平方米。

  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的国际合作

  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有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开展的“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开展的“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与德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可持续发展、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与新加坡、德国、法国、英国、瑞典、意大利、美国等多个国家的有关部门签署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合作方面的谅解备忘录。2009年,与美国能源部签署《关于建筑与社区节能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与欧盟委员会企业与工业总司及能源与交通总司签署《关于建筑能效与质量的合作框架》;2010年,与英国商务、创新和技能部签署《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市发展合作备忘录》,与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及加拿大卑诗省林业厅签署《关于采用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与瑞典政府办公室环境部签署《关于在城乡可持续发展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此外,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举办三个较大规模的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国际会议:3月召开的“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6月召开的“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和11月召开的“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这些会议为吸收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提升我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了重要的平台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

  加强科研,增强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能力

  组织实施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如“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环境友好型建筑材料与产品研究开发”、“农村新能源开发与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研究与示范”、“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北方城市大型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和污泥减量化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等项目取得了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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