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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微博传“搜集”加班证据 遭网友“拍砖”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9月24日02:27
  “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期加班,老板要支付三倍工资。劳动部门节前提醒劳动者,老板拒绝支付三倍工资,员工要投诉。谁投诉谁举证。劳动部门提醒员工一定保留加班证据。证据有三种:1、节日加班签到表,表上要有老板签字,否则无效;2、录音证据。你暗藏录音笔或开启手机录音功能,和老板聊天。3、视频证据。”就在两天前,著名作家郑渊洁发了这条微博,短短两小时内就吸引了一千多名网友关注,评论达600多条。

  之所以引起如此热烈的关注,只要是因为,自9月14日最高法的“追讨加班费要自拿证据”这一法律解释发布以来,许多劳动者心里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怎么搜集加班证据?因为不发加班费的单位,通常是不会给员工留下加班证据的,比如打个电话通知你加班,俗话说“口说无凭”,你如何证明自己加班了?

  然而,郑渊洁给出的这3个办法,却被网友一一批驳了。“节日加班通常不签到,就算签到,老板也不会愚蠢到在上面签字给你当证据;和老板聊天录音也行不通,你不晓得他是几时和你说加班的事儿,总不能24小时录音吧?视频更加不切实际。”

  在微博上关于加班证据的热议中,记者发现,与收集证据的难度相比,更多的网友认为,下决心提起诉讼更难。“谁会为了一点加班费冒着被老板穿小鞋、开除的危险去举证投诉?”“投诉完你就被炒鱿鱼了,因小失大,实在划不来。”在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无需掂量,在“要加班费还是保住工作”这道选择题面前,网友们一致选了后者。

  “强烈呼吁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多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要切合实际,否则一头撞上了人情世故的厚墙,法律条文也是"一纸空文"。”网友“倔强的小火柴”建议,应当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促使其自觉遵守劳动法;真正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坚实的后盾。

  本报记者 戚庆燕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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