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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院不翼而飞 专家:政府应规范监管措施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24日09:16
  中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刁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培训学院不翼而飞,学生们讨要学费却求告无门,那么接下来这些孩子们该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昨晚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介绍了如下途径:

  邱宝昌:尽量搜集多一些证据。招生简章、招生通知,这个手里有没有?到了学校付费的合同以及给你承诺是什么样的学校,学历教育是短期培训这里面有没有相关证据?如果说书面协议被他们收走了,那么有没有其他的证人证言,和他交涉过程当中的录音录像?比如找他为什么办不下去了,原来跟我们怎么说的,可以和它的负责人交涉做一些证据。

  第二,如果证据找不到,确实交过钱了,那么他合同不能履行,是不是一种合同诈骗。在签订合同当中有隐瞒事实的情况,如果有这些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这样由公安部门立案以后在侦查当中搜集证据和取证。

  即便有了经济补偿,但对于这300多名学生来说,耽误的青春却是无法弥补的损失。邱宝昌提醒,学生们在确定学校和交纳学费之前,除了务必对学校的详细情况进行核实,还需要一纸合同作为保障。

  邱宝昌:首先要看学校的办学资质,要在网上查询它是不是正规的学历教育,还是一般的短期培训。第二,你们之间一定要有合同关系,如果不是通过招生办考生院正规录取,就要考虑能不能够有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专科学历等,课程的设置、教育大纲等等都得在合同里约定清楚,这样一旦他不能履行的话,轻则可能是毁约,严重的可能有诈骗、合同欺骗。学生们一定要慎重的考虑,注意核实,不要轻信他们的一些虚假承诺。 民办教育机构要取得招生、教学的权利,必须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注册,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劳凯声昨晚接受《新闻纵横》采访访时表示,这家公司明显没有这样的资质。在这起骗局当中,西安外国语大学新西北培训学院同样有责任,而对于民办教育乱象,教育部门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劳凯生:西安外国语大学在新西北培训学院有没有权利出让自己的一部分招生和教育权利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他是不能这样做的。这样一项权利并不能出让给其他人。另外,从学生来说,这样一个机构根本就不是国家批准的高级教育机构,是很容易识别的,但是这些学生没有提高警惕以至于上当。

  当然在这个当中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学生很难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去辨别。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有一些监管的措施。比方公布批准的高等教育机构有哪些,在这些方面我们应该还做得更规范一些。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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