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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子弹逼迁”是暴力拆迁的一个缩影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9月26日01:48
  马上评论

  通知上所说的“王XX”,到底是什么样的际遇,也需要舆论对此予以高度关切。

  9月24日下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原第三毛纺厂,面临拆迁的刘老汉接到限拆通知,通知除了威胁说“拒不搬迁者,王XX就是你们的榜样”外,还称“对抗政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告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枪弹。(《潇湘晨报》9月25日报道)

  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新闻。拆迁通知里附带一颗子弹,其嚣张狂悖之态,让人震惊。当然,我们不能据此就认为这一定是拆迁公司所为。据报道,通知上所署名的公司,已经否定了这种说法。

  这有三种可能,一种确是该公司授意,指使手下人所为。但当事态扩大之后,不敢认账了。二是公司要求通知到位,手下人自作主张,以黑社会的手法来进行威胁,以达到逼拆之效。这是最有可能成为最后事实的举措:因为这符合逻辑,也可以找一个替罪羊来买单。三是被拆迁户玩的反拆游戏:以非常之举吸引眼球,而将事态扩大,引起舆论关注,进而获得权利救济。

  不管是哪一种手法,我们所看到的,都是被拆迁户处于被逼迫的境地,其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即便是后一种,也是无奈之举,虽然此举涉嫌违法,但不惜以一种违法之举来捍卫自己风雨飘摇的房产,其可怜之态也令人心有悱恻。

  当务之急,需要当地警方雷厉风行,将其作为一重要案件,进行侦查,迅速还原事件真相。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上所说的“王XX”,到底是什么样的际遇,也需要舆论对此予以高度关切,或许据此可以看出该公司对待被拆迁户,使用了什么样的混天手法。

  一句话,“子弹逼拆”,威胁的不只是拆迁户的悬空之权利,威胁的是整个社会秩序。如果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公民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会出现以子弹相胁或者借子弹相胁来放大事态,进而才可以获得权利救济,这同样是不安全,也难以稳定的。

  小事件,大问题。子弹逼迁只不过是暴力拆迁的一个缩影而已。

  肖余恨(南京 大学教师)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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