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未成年人保护有新规 孩子未满7岁不得单独在家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0年09月27日09:30

  孩子未满7周岁

  不得单独留在家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前看似理所当然的事,以后就可能是违法行为了

  □记者 王倩

  本报讯 父母工作忙,把幼小的孩子自己放在家里;开车的时候,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这些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以后就可能是违法行为了。

  9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大会,《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其中,涉及很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热点问题。比如,《条例(草案)》中新增的条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留置在家中。”

  除此之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洛阳市土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和产品出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日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27日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有关报告。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