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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13人拐卖46名儿童 2名首犯获死刑(图)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年09月28日12:16
闽史上最大拐卖儿童案昨在安溪一审宣判,一年拐46名男婴,13人获刑
闽史上最大拐卖儿童案昨在安溪一审宣判,一年拐46名男婴,13人获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8日讯 本网记者 董加固 杨炯 谢向明 文/图

  13名案犯,在短短两年的时间,疯狂拐卖儿童多达46名。

  昨日,这起新中国以来福建最大的拐卖儿童案,在泉州安溪县一审宣判,其中,被告人李地基、吴随清被判处死刑;吴秋月、谢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9人也分别领刑15年到1年不等。吴秋月是公安部督办的A级通缉犯,她和吴随清还是一对姐妹。

  短短两年时间里贩卖婴儿多达46名,其中两人因病死:亡,这个疯狂团伙的背后,有怎样的严密分工和利益链?长达104页的判决书,揭露了这个团伙的内幕。宣判: 13人被控3罪名2首犯获死刑

  2009年2月22日,安溪交警大队交警巡逻时,意外发现3辆前后车牌用布蒙盖的面包车,上前盘查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地基。随后的4个多月里,警方根据李地基的供认,顺藤摸瓜揪出这起跨省拐卖儿童案的另10名嫌疑犯。

  由于案情重大,此案随即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其中,多方牵线并贩卖13名男婴的吴秋月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2009年12月22日,吴秋月在山洞躲藏8个多月后,被百余民警搜山抓获。至此,这起特大拐卖案的13名嫌疑犯全部落网。在此过程中,被解救的婴幼儿也从20多名逐步上升为46名。

  今年5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当未庭宣判。昨日下午4时40分许,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溪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长达104页,卷宗有厚厚的10多本。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地基、吴随清2人被判处死刑;

  吴秋月、谢旦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吴秋月的丈夫郑万年以“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朝阳因收买被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其余被告人均因“拐卖儿童罪”获刑,视犯罪情节轻重,刑期从2年到15年不等。

  昨日接受宣判的13名嫌犯,除王伦凤为四川人外,大多为安溪剑斗等地的农民,且年岁多偏大。六女七男中,除郑万年犯窝藏罪,王朝阳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外,其他11人均以“拐卖儿童罪”获刑,其中李地基、吴随清因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列为首要被告的嫌犯被判处死缓,其中包括曾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吴秋月。

  揭秘拐卖团伙的利益链

  在这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中,拐卖团伙分工明确、利益链条分明,有跟外省人贩子联系的接头人、有跟买方接触的介绍人,还有人专门为团伙成员提供食宿等帮助,不同分工从中获利程度也各不相同;而收买婴儿的买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通过村里熟人或亲戚介绍联系上中间人,有的是意外得到贩卖者的联系方式,还有的看到同村有人收买婴儿,便也萌发此意,但买主大多住在安溪、永春的农村一带,家中无子,想买儿防老。

  在这个庞大的拐卖男婴团伙中,56岁的安溪金谷镇农民李地基,是一个“核心人物”,也是中间联络人。一年多来,他负责从广西、四川、云南等地“上线”手中接取被卖婴儿,再通过发展下线介绍人,将这些孩子贩卖到安溪、永春等地。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从李地基手中经手买卖的男婴达23名。

  在此之前,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在与客人的闲聊中他获知拐卖儿童是一个很好赚的“行当”,便萌生了干这行的想法,最终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包括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秋月等在内,其余被判犯有“拐卖儿童罪”的10名嫌犯,多为李地基的下线。每回外地贩卖婴儿的人把小孩带来了,又或者得知乡里乡亲、熟人有想要买小孩的想法,这些线人就在中间奔走,跟“老板”联系抱小孩,再把小孩介绍到买主手里。交易一个小孩,牵线人可从中获取介绍费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吴秋月的丈夫郑万年,可能到现在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也上了公堂。妻子外逃后潜回老家躲在附近山上,他给她送米、盐等生活用品,最终跟妻子一样上了法庭。一审认定,由于郑万年早就知道妻子是公安部的通缉犯,却仍为她躲藏提供便利,最终构成窝藏罪,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另外,55岁的剑斗农民王朝阳,收买被拐男婴,后又阻碍警方解救,终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考虑其认罪态度良好,缓期两年执行。

  李地基:两次回望旁听独子

  李地基是本案主犯,半个多小时的宣判过程中,其他嫌犯多是低头不语,但戴着一副棕黄边框眼镜的他却一直把脸高高仰起。除了几次提到跟自己有关的事实时叹气外,他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表情。但在宣读判决时,李地基几次回头望向旁听席,似乎在寻找家属。当记者询问有无家人前来听审时,李地基很平静地指给记者看,“那个穿蓝色衣服的是我儿子”。

  李地基唯一的儿子坐在旁听席后面。“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李地基的儿子打算替父亲上诉。他说,自己在几个月前的庭审时才见过父亲。“因为家庭的事情,我和他吵架了,两三年都没有来往了。”他说,他一直在厦门工作,直到那一次听说父亲出事了才看到父亲,“又几个月不见,这一次就被判了死刑,我心里觉得无法接受。”他眼圈有点发红。

  “你们家会穷吗?为什么要赚这个钱?”记者问。他说,家里有房子,父亲早年做药材生意,后来开面包车做运输,家里并不穷,而父亲为什么做这个,他一直想不通,他觉得父亲很固执。

  陈莲花:被判15年当庭晕倒

  庭审现场,一直低着头的陈莲花,听到法官宣判自己被判15年有期徒刑时,当场晕厥在地。今年71岁的陈莲花的母亲洪某站立不稳,用手不停抹去眼中的泪花。

  走出宣判庭,老泪纵横的洪某,在陈莲花的丈夫黄某搀扶下,坐到法庭台阶上,两人抱头痛哭。洪某说,她连日来身体不适,得了肾病,昨日还在打点滴,闻知女儿要被判刑,拔掉针头硬是从医院赶了过来,“15年,太长了,我女儿只是做媒婆,求求你们记者好好跟法官说说。”

  此时,陈莲花的两个女儿,以及妹妹先后赶来,因伤心过度无法接受记者采访,含着眼泪匆匆离去。

  吴秋月:夫妻均获刑 留下四儿女

  昨日宣判中,吴秋月被判死刑,缓刑两年,她的丈夫因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吴的大儿子、四个女儿都赶了过来,其中,大女儿和三女儿在旁听席上,听到父母亲被判结果后,两人顿时捂着哭泣的脸,快速来到法庭外放声大哭。吴的大儿子,一旁抽着闷烟,眼露悲伤。

  “被判死刑,缓刑两年,父亲也被判了,不知是怎么回事?”吴的大女儿说,希望记者以后如果见到她母亲及父亲,能转达她的想法,就是父母亲在服刑期间,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

  王朝阳:唯一没戴手铐者,悔恨交加

  今年55岁的王朝阳,是本案唯一一个买儿子被判刑的,也是唯一一个没有戴手铐听判决的人。他原本是安溪剑斗的一个茶农,个头很小,看上去老实巴交。由于长时间阻碍公安机关对被拐卖儿童的解救,他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朝阳谈及当时阻碍一事很后悔,不时用手扶头,低头摇头感叹。王本有个23岁的儿子,还有一个已出嫁的女儿,年过半百的他,得知村里有人花钱收养男婴,他也萌生了再养一儿子的念头,在他看来,儿子越多越好。

  2008年7月份,通过拐卖者,王花了3万多元买了个男婴,事后当公安机关来解救时,王一直不配合,“怪自己没文化啊,当时以为这样一闹,政府会以为我爱子心切,放过我一马,没想到,这原来是犯了法”。

  相关链接

  一、被告人李地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吴随清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吴秋月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被告人谢旦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被告人陈莲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六、被告人吴自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七、被告人陈泽新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八、被告人王丽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九、被告人黄水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十、被告人王伦凤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十一、被告人郑万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十二、被告人陈瑞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十三、被告人王朝阳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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