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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条”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30日06:45
  中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央台消息: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些措施主要有五条: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十号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各商业银行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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