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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陈晓过于乐观言行不妥引起公愤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0年09月30日08:40

  马光远:陈晓过于乐观言行不妥引起公愤

  嘉宾介绍:马光远,北京律师,经济评论观察员。在中科院虚拟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多家公共研究机构从事资本市场、公共政策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研究。

  主要观点:陈晓当时的情绪太乐观了,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引起大家的反感。黄光裕作为大股东,有权要求在董事会里增加自己的人,陈晓作为一个管理层,连这个权利都不想给黄光裕,这是很荒谬的事情。

  在黄光裕作为大股东来捍卫自己权利的时候,陈晓当时的情绪可能有点太乐观了,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像什么“鱼会死网不会破”等等,引起大家的反感。这个过程中网民有不理性的地方,但根子还在陈晓这里。

  黄光裕作为大股东,要求在董事会里增加自己的人,他是有这个权利的,他说的对不对会不会被接受,是由股东大会说了算。陈晓作为一个管理层,连这个权利都不想给黄光裕,这是很荒谬的事情。

  但是对陈晓一边倒的批评并不代表这就是一个真理,仅仅是陈晓的很多行为激起了公愤。但是整件事情现在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了,没有受任何干扰,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圆满的结局。我是一直很担心事情受到干扰,有一方莫名其妙的胜了,但是我们最终看到股东会开了,投了票,而且结果出来了。在整个过程中,陈晓也学得很乖巧了,为自己以前一些不妥的行为进行辩解,黄光裕以前是很霸道的,当他丧失绝对控制权以后,作为一个大股东,他就学的比较谦虚了,开始知道怎么去沟通,怎么跟员工分享经营成果了,所以都是在进步的。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黄家有两箱诉求,一项是股权的诉求,是已经达到了的。他再也不用担心陈晓控制的董事会会随意行使自己的股权了,如果要发新股,还是得征得黄家的同意,这是一个重大胜利。第二是人事上的诉求,没有达到黄家的预期。但是这个还是可以继续来的,从结果来看黄家这两个代言人还是不太能服众。最终也未必没有和解的可能。

  需要强调的是,国美之争对中国其他的民营企业没有任何借鉴意义,这只是一个个案。黄光裕要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人,董事会也不会这么强大。家族企业像黄光裕这样把大多数股权让出去的,据我所知还没有第二个。每一个家族企业都会牢牢掌握住大权,这个观念从来没有改变过。千万不要夸大这个意义,以为我们的家族企业已经意识到职业经理人有多么重要。当然一个家族企业要发展,肯定需要聘请外面的人,但是他只要牢牢地把管理权控制住,其他的放手让外人去做,这个并不矛盾。

  中国有东方的文化传承,跟美国的企业文化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应该看日本,看台湾,看东南亚,李嘉诚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家族企业给别人了?公司治理的模式有很多种,英美不一样,德国不一样,东亚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治理模式也是不一样的。中国学习美国的那种模式我认为本身就是学错了对象,没有把文化结合起来。需要尊重家族企业对主权的这种控制,这是东方人的特点。我们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是不见得要学美国。(拾年)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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