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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将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30日08:48
  中广网浙江9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浙江计划将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最高上浮300%的交强险费率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关于是不是应该挂钩,怎么挂钩的讨论铺天盖地。9月28日下午,挂钩试行办法的听证会在杭州进行,来自各行各业的10位市民代表在会上展开的激烈的讨论。下面我们连线本台记者袁奇翔,请他解读这一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主持人:试行办法中,机动车交强险费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是怎样规定的?

  袁奇翔:听证会上,机动车交强险费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到了每位市民代表的手中。从这个试行办法中,我们可以发现,交强险费率跟7类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分别是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肇事逃逸。联系浮动的标准分为上浮和下浮两部分。上浮标准,就是针对出现这7类违法行为的车辆而言的。上一个保险年度内有涉及7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费率标准实行累加上浮,最高不超过150%;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有涉及7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最高不超过200%;连续三个以上保险年度有涉及7类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最高不超过300%。以1000块的保费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有违法记录,第二年续保最高要缴纳1500块,连续三年有违法纪录的,最高要缴纳3000块。

  下浮标准则适用于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在交强险缴费时,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会享有一定比例的优惠。比如上一个保险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10%;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20%;连续三个以上保险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续保时费率由基准费率下浮50%。还是按照1000块的投保费计算,那么第一年没有违法记录,第二年续保,只要缴纳900,连续三年没有违法记录,续保只要缴纳500。

  主持人:交强险有怎样具体的上浮标准呢?

  袁奇翔:详细费率系数分别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和肇事后逃逸的,每次上浮10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数20%以上的、超速50%以上的,每次上浮50%,闯红灯的每次上浮10%。按照1000块的保费计算,如果出现一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和肇事后逃逸,第二年缴纳的交强险金额就是2000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无证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数20%以上的、超速50%以上的,保费就涨到了1500。如果一年中出现一次闯红灯记录的,保费就变成了1100。 听证会上,有市民代表赞成这一挂钩办法的出台。7类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进行管控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的教师施红认为,每一位买保险的人开车习惯不一样,同样参加保险,但因为这些差别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不一样,风险也不一样。

  对于那些风险程度比较高的,比如说爱开快车,爱闯红灯,超速驾驶的这些人来说,那么他们发生事故的概率就更高一些,他们可能就需要我们从基金池里拿出更多的钱,来为他们的行为买单。那么如果从公平的角度来说,这些人就应该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不过,质疑的声音也不少。在一项媒体的调查中,247位司机中,赞成的只有93位,其余的154位司机表示反对。

  质疑一:挂钩是否合法。媒体代表杭州某电台节目主持人崔颂平指出,挂钩办法与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相违背。

  既然是一种处罚措施,就应该处罚违法的机动车实际使用人,而非机动车所有人。这就如同一个人拿着隔壁邻居家的菜刀去行凶一样,最后法院判定,持刀行凶者没有罪,而隔壁邻居是有罪的。不合情,更不合理,目前的现状是,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已经是我们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机动车的挂靠、借用、租赁、承包,都会出现人车分离的现象。

  质疑二:为什么上浮和下浮的标准不对等?保费的去向何处?杭州机床集团公司退休干部崔盐生:

  你可以加大处罚力度,但是不能再另外收费,这样变成双重收费,对老百姓是不公平的,交强险要明明白白公布账目。

  对于市民代表提出的质疑,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给出了回应。

  我们测算上浮收来的钱,全部还给那些手法的驾驶员,如果有多,全部移交给基金,如果有亏,保险公司承担亏损。总的来说 ,年度由省财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这个数据 ,不是每家保险公司进行测算,而由我们警察的违法数据库进行确认。

  交强险费率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做法,如果真的合理,确实要执行,我们也希望这一办法在正式出台的时候,能够有更为准确和完善的表述。对于群众质疑的相关问题,也能有合理解释,这样才能让大家更好地遵守、执行。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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