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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执行二套房契税一律征3% 三套房贷款全停办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0年10月09日00:56

  我市昨起执行契税优惠新标准 买二套房一律征3%契税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昨天是“十一”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节前国家出台的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正式实施。记者从武汉房产登记、交易部门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购买二套房开始征收3%的契税,这个征收标准与以前非普通住房契税征收标准一样。

  按照国家新政策要求,从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昨日从市房产登记、交易部门了解到,相关契税优惠政策我市早已实行:2008年1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别墅)按房价4%征收契税,非普通住房按3%征收,普通住房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按1%征收。

  据了解,以前的政策只按面积、价格等区分契税征收标准,没有区分首次购房还是二次购房。现在则对购买二套房提出了“新规”:无论个人还是家庭,只要购二套房,就要征收3%契税。比如以前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交1%契税;现在如果父亲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尽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购房,但在该家庭属二套房,要交3%契税。

  亿房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此次国家调整契税优惠政策,将增加新房、二手房税费成本,进一步遏制楼市投机行为。比如一户家庭想再买一套90-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以前契税按1.5%征收,现在由于属二套房,要征收3%契税,一套60万元的房子,要多交9000元契税。

  市房产登记、交易部门人士表示,“二套房征收3%契税”政策执行时间从合同日开始算,10月1日之前签的合同执行老政策,10月1日起签的合同执行新政策。由于要查是否属于二套房,因此办证的市民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三套房贷款全部停办

  本报讯(见习记者程思思)国庆前夕,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一轮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暂停发放三套及三套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也调整至三成及以上。昨日是国庆长假结束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江城多家银行,各银行均表示已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房贷政策,三套房贷已成过去式。

  在澳门路附近的广东发展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9月30日就已接到总行通知,开始执行二次调控的政策,三套房要贷到款根本不可能。

  台北路上的农业银行,一位个贷专员告知,三套房贷已经不能申请办理。

  光大银行一位个贷人士告诉记者,总行已经下文,规定停止三套房贷,同时禁止将消费类贷款用于买房的行为。他透露,近日房地局将升级系统,“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将更有技术支持。

  记者致电中行客服,客服人员称从9月3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将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到三成以上,并停止发放用于购房的消费类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中行也已暂停发放房贷。对于贷款申请在9月30日之前已受理并通过审批、且符合贷款相关条件和两成首付条件(首次购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由于中行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的,仍将按照两成首付发放房贷;如果在9月30日之前已受理但没有获批的贷款,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工行省分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30日总行下发了通知,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房贷新政。

  兴业银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完全按照银监会政策,认房又认贷。

  记者了解,此前的调控政策已经涉及停发第三套房贷,武汉作为非房价上涨过快地区,除中信、兴业、民生、汉口等部分银行外,仍有银行可以申请办理第三套房贷。新一轮房贷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若经查实没执行要严肃处理,而且对首套房、二套房、三套及以上房等各种情况都有具体要求,实施方面商业银行并没有弹性空间。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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