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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来源:解放军报
2010年10月11日06:34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推进了植树造林,而且促进了林下产业发展,使山地改变了面貌,农民增加了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政策,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在会上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当前林改正处在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明晰产权,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服务体系,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县一级作为林改最关键的环节,书记、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回良玉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08年专门发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9年专门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林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山区林区调研林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导林改实践。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林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目前,全国集体林地已完成确权的面积21.76亿亩,占总面积的79.5%;重新核发全国统一林权证的集体林地17.23亿亩,占总面积的63%;67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直接惠及近3亿农民。

  回良玉指出,各地林改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地方认识还不到位,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还需攻坚克难,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更需要下大气力,必须充分认识林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趁势而上,努力把林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要切实明晰产权,坚持承包到户,确保农民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三要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四要发展林业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农民兴林致富能力。五要加强林权管理,规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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