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沈城主要供暖公司视天气变化拟提前开栓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10月13日06:24
  本报讯 (记者彭跃东)10月12日,记者从沈城规模以上主要供暖公司了解到,虽然全市并未要求供热企业根据天气变化提前供暖,但包括惠天热电在内,新北、华发、惠涌等多家规模供暖公司也都在酝酿今冬提前为热用户开栓供暖,而且均表示会提前到本月26日(即热运行开始)或是视天气变化情况提前供暖。

  三本台账

  逐一解决百姓诉求

  占全市四分之一供热面积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投资3亿元,扎实做好“三修”、储煤、收费等供热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三本台账,逐一解决百姓诉求。

  1、“百姓诉求”

  为了无条件地确保今冬供暖达到规定标准,杜绝出现往年的种种“意外”,惠天热电公司建立了三本台账。首先把上一年度供暖期出现的问题和老百姓投诉的问题梳理出来,记录在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头上,这是第一本台账。

  2、“责任追究”

  第二本台账是每一个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完成情况记录,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个明确的责任人,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有责任人签字确认,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要追求责任,直至对责任人实施自动免职。

  3、“时间进度”

  由于一年内要解决许多年沉淀积累下来的各方面问题,工作任务量极大,所以,惠天热电公司还设立了工作进度日报台账,实施科学的控制与调整,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进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把问题都解决在供暖开始前。

  今年惠天热电公司对客服管理系统进行大幅度整改,重新修订了客服管理制度和规定,设立了来电、来访接待室,行风督察室,成立了内网抢修公司。市内每个供暖单位都设置一个客服分中心。公司客服中心在每个供暖单位派驻一名督察组长,每日对服务工作进行认真巡查。内网抢修中心对老百姓提出的所有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处结,所有问题一律不许过夜。对各单位发生的违反客服工作规定的问题严肃处理,出现两次以上区域集中投诉的分公司经理、站(所)长自动免职。

  “看天烧煤”

  提高直接效益10%以上

  作为沈城近年来一直坚持提前“给热”的供暖公司,新北热电和大东区黎明动力等供暖公司是这样理解提前开栓供暖的。“提前开栓供暖,就意味着我们要把供热之前所有的准备工作都提前完成。”

  记者从华发热力了解到,通常每年的10月26日,即供暖热态运行时,就是他们进入供暖运行状态的日子。不过,考虑到供暖成本问题,他们也会视天气情况再决定提前供暖的具体日期。此外,新北热电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的原则是提前缴费提前享热。通常来说,新北热电子供暖时间从每年的10月26日开始,明年供暖期结束后再向后延5天停供。

  另外,每年冬季采暖期,像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一些特殊单位,也都会提前几天开始供暖。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提前供暖的单位都会把节能和提前供暖两者很好地结合。有的供暖公司会利用监测系统的测温点随时了解气温变化,再根据实际决定是否提前供暖。

  市民认为,沈阳市每年规定的供暖正式开栓日期“太死性”。沈阳市完全可以根据天气状况适当调节。天儿冷的时候就提前几天、烧热一点;天儿不冷,就可以后推几天、省着点烧,这样才是真正为热用户服务、为热用户着想的做法。

  沈阳市从四、五年前开始推行节能供热模式。每到冬季,各供热公司均建立了节能供热模型,根据气温高低、太阳辐射量多少、风力大小等绘制了节能查算表和节能曲线图,以此确定耗煤量。数据显示“看天烧煤”,直接效益可提高10%以上,每年可节约资金上亿元。而供暖公司的理性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才是真正让热用户认可的服务方式。

  采暖费缴费方式:

  (1)营业厅交费。需携带交费卡、银联卡、现金、支票均可。有陈欠采暖费的用户,需加带房产证。

  (2)银行交费。只代收当年采暖费,且只能代收全额报销居民用户或交费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非居民用户的采暖费。交通银行、盛京银行:携带交费卡、银行卡、存折到银行网点柜面交费;招商银行、建设银行:通过网上、电话或自助缴费机交费;中信银行:携带交费卡、银行卡或现金,到银行网点柜面交费;邮政储蓄网点:携带交费卡、银行卡、现金到银行网点柜面交费。

  供暖热点问题解答:

  1、今年采暖费价格是多少?

  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每月与供热企业结算。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2、如果我按28元/平方米交完采暖费,可单位却不给我报销采暖费了。我还想按个人25.3元/平方米交费,可以吗?应该怎么办?

  您需要携带采暖费发票到供暖公司所属营业厅办理换票、退款手续。您要将原发票返回,退差额款。然后再按不报销标准重新办理缴纳采暖费手续即可。

  3、单位陈欠的采暖费,不得向个人追缴

  根据沈供热[2009]12号文件规定:“供热单位在追缴陈欠采暖费时,应首先承担确认交费主体的责任,不得把确认和追缴职工单位陈欠采暖费的相关责任强加给居民用户。凡能够或已经提供由单位交费的相关证明的,供热单位应向职工单位确认和追缴陈欠采暖费,不得以职工单位有陈欠的采暖费为由,拒绝收取用户当年采暖费。”

  不明事宜,可拨打沈阳市民服务热线96123—4咨询。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