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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环路内禁止产销三轮摩托 买轮椅车须实名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10月13日09:36

  京报网讯(记者侯莎莎)昨天,市交管部门下发通告,要求六环路以内禁止生产、销售三轮摩托车,同时残疾人购买机动轮椅车应到指定销售点,每人凭身份证和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人限购1辆。

  通告要求,凡在本市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销售,未经备案的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摩托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购买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三轮摩托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三轮摩托车行驶。

  对于残疾人购买轮椅车,凡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六环路以内实行定点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本着方便残疾人购买以及有利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在城六区共同确定定点销售单位。

  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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