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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学校乱收费 校长将先被免职再遭处理(图)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10月13日14:31

  对于群众关心的教育乱收费、看病乱收费等问题,全省将重拳查处

  学校乱收费 校长先免职后处理

  核心提示

  “2007年以来,全省查办不正之风案件196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063人。其中,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51件;查处学校违规收费金额2216.9万元;查处医疗领域商业贿赂问题80件,处理责任人320多人;查处涉企违规收费142宗,涉及金额6.1亿多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纠风室)得到的数据。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扎实推进纠风工作,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风气有了明显改善,上学贵、看病贵和面向企业、群众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去年中央纪委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广东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0.4%的群众对我省纠风工作表示认可。

  记者同时从省纪委获悉,今后全省将继续打击各类不正之风,对于群众比较关心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全省将重拳查处克扣、挪用、贪污教育经费的案件。凡发现教育乱收费,对校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查坑农害农行为涉及金额3000万

  2012年前将全省现有62个监测网点扩大到全部县(市、区),以便及时发现和化解可能诱发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了许多具体的实惠政策,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然而,这些资金也成了部分农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事件屡屡发生。省政府纠风办透露,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纠风办积极督促各地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6起,涉及金额117万元。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151件。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农民减轻负担1336万元。

  不仅个别的政府官员从农民身上“揩油”,一些涉农的行业,也向农民伸出“黑手”。据省政府纠风办统计,2007年以来,广东全省查处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共2700多件,涉及金额3055万元。据省农业厅统计,仅2009年一年,全省便立案查处假劣肥料3种共14.4吨。

  对于这些案件“打”是必要的,但仅靠“打”是不行的。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要解决这些问题,今后省纪委就要督促有关部门围绕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加快农民负担监测网升级改造,把强农惠农资金纳入监测范围,2012年前将全省现有62个监测网点扩大到全部县(市、区),以便及时发现和化解可能诱发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收费体制改革为企业减负46.5亿

  2009年,全省各级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省、市、县三级涉及66个部门的2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检查,涉及金额449.4亿元。  

  行政收费多增加民众负担,评比、考核多增加政府负担。全民减负、政府减负的呼声早已高涨。省政府纠风办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省各级纠风、物价、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省、市、县三级涉及66个部门的2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检查,检查收费单位5446个,涉及金额449.4亿元,查处涉企违规收费案件142宗,涉及金额6.1亿多元。通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取消、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措施,为企业减负46.5亿元。

  另一个对民众减负的项目便是治理公路“三乱”。近年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每年组织春运大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对全省境内各级公路收费站、治超站和木材检查点执法及收费情况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上路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全省查处典型公路“三乱”问题95起,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105人。

  在给政府“减负”方面,全省近年来在全国率先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3项清理规范工作,全省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145项,撤销1980项,减少92.3%,每年可节约经费4.98亿元;清理出面向乡镇和街道的检查考核项目356项,撤销327项,保留29项,减少92%,每年可节约经费1.6亿元;2009年起又在全省开展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晚会、展览活动的清理工作,涉及项目和经费均比2008年减少90%以上。  

  重拳查处克扣挪用贪污教育经费

  今后要在加强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普遍巡查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学校,集中开展教育收费监测。  

  “今后发现教育乱收费,对校长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对记者说,此话说得十分干脆、果断。

  补课费、择校费、校服费、搞文体活动要收费,汕尾市个别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竟然还向“小升初”的小学毕业生收起了毕业考试费,收款金额达30多万元。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直是各类举报的热门话题。据省教育厅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共查处学校违规收费金额2216.9万元,处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人320多人。

  其实,这几年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上,政府各部门、全社会都没有停歇。2009年春季,广东全省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借读费;解决县域义务教育均等化的问题,减少“择校”的可能;探索以“积分制入学”为代表的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等等。

  经过多年的专项治理,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规范的教育收费环境已具雏形,但局部领域乱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目前,广东全省已建立教育收费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选择10个县(区、市)、50所中小学校实施了教育收费动态监测试点。

  “我们今后还要继续加大查处克扣、挪用、贪污教育经费的案件力度。”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说,“今后要在加强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普遍巡查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县(市、区)和重点学校,集中开展教育收费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变相‘择校’问题,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出台法规治理医务人员收“红包”  

  2011年前制定出台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办法和医务工作人员收“红包”、拿回扣责任追究办法。 

  教育乱收费、看病乱收费,这些都是普通群众最头疼、投诉最多的两个痼疾。为治此痼疾,我省将于2011年前制定出台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办法和医务工作人员收“红包”、拿回扣责任追究办法。

  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要找人,找人要给“红包”……医院内的不正之风也让普通群众愤怒不已。虽然广东连续6年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的药品阳光采购工作,2007年至2009年全省药品网上采购总金额达627.7亿元,占了全国网上采购总金额的1/5,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屡有发生。

  据省政府纠风办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查处医疗领域商业贿赂问题80起,涉及金额1467万元,处理违纪责任人197名。

  为何出现这样的情况,省卫生厅给出了他们的解释。该部门表示,近年来,随着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阳光采购”工作不断规范深化,医药购销环节商业贿赂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商业贿赂的案件逐步减少,但目前案件呈现了新的特点:一是发案环节由原来主要集中在采购环节转到药品使用环节;二是犯案人员由原来集中在掌握采购决定权的医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转变为一些科室主任和拥有处方权的普通医生;三是商业贿赂的手法由原来的直接给予钱物变为药品供应商按统方比例付给用药科室负责人或医师的“临床费”、“劳务费”、“推广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少数单位科室和医生为了获取“回扣”,心存侥幸,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搞不正之风甚至发生商业贿赂行为。

  这些令人“头疼”的难题怎么解决?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表示,今后省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打造药品“阳光采购”品牌,2011年前将医用耗材纳入阳光采购。进一步推广“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做法,确保2012年前在全省所有公立医院推开,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德考评归档制度,使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考核聘用、职务晋升、奖金收入挂钩。加强监督检查和作风暗访,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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