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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人口普查发现超生婴儿落户同时将受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10月17日03:05
  人口普查期间超生婴儿须如实登记

  本报讯 (记者叶卡斯)对备受市民关注的政策外出生人口申报户口问题,记者从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政策外出生人口必须如实登记。

  普查办表示,对政策外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的问题,可以按照市公安局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转发省公安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政策外出生人口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的原则解决。

  通知要求,对在户口整顿期间上门摸查登记的政策外出生未入户人口,由其母亲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凭其《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按申报出生入户有关规定办理入户登记,同时发出《接受计划生育处理告知书》。也就是说,政策外出生人口在人口普查期间可以先入户,但其父母同时必须依法接受处罚,包括公职单位要给予开除处理及缴纳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广州各区、县级市在办理政策外出生人口登记落户问题上的具体操作实施办法不一,市民可进一步询问各区、县级市公安和计生部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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