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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调非居民供暖价格 居民供暖暂无调价计划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10月18日15:55

  本市上调非居民供暖价格 针对居民供暖目前没有调价计划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本市决定上调非居民供热价格标准,其中,市热力集团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33元,比过去上涨3元。今冬供暖将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收费。

  今天上午,市供热办主任郭维圻称,目前本市没有针对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制订计划,今年本市居民供热价格不会调整。

  按照规定,针对居民供热价格的调整必须进行听证。本市公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对低收入居民热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及补贴等措施减少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此次价格上调是为缓解供热行业天然气等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保障冬季供热正常稳定。经过调整后,本市燃气、燃油、燃电锅炉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平方米38元。市热力集团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33元。燃煤锅炉非居民供热价格(直供方式、间供方式)统一调整为每平方米28元。此外,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元/千瓦时,基本热价保持每平方米18元不变。

  和过去相比,本市各种供暖方式每平方米上涨3元左右。2008年,本市对非居民供热价格进行过一次调整,燃煤锅炉(直供方式)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每平方米23.5元,燃煤锅炉(间供方式)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平方米26元。市热力集团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平方米30元。另外,本市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非民用供暖价格为每平方米35元。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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