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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九国司法官员广西“对话”中国同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18日16:15
  中新网南宁10月18日电 (记者 黄艳梅)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2010年研修班开学典礼18日在此间举行。来自东盟九国的二十名司法官员和律师将在广西研修中国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并与中国司法专家探讨自贸区建成背景下如何发挥法治功能促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

  中国法学会外联部副主任尹宝虎在开学典礼上称,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唇齿相依、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当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的背景下,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创造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快速增长,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广西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锋介绍,2007年8月,中国法学会在广西民族大学创建“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共有东盟十国的60多名中青年优秀法学、法律精英学成回国,成为推动中国—东盟法律界交流与合作,增进中国与东盟相互了解和友谊的“友好使者”。

  据了解,本期研修班为期一个月,学员来自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等。研修班主要内容突出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制度和经贸法律制度,研究经贸投资领域里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拿出对策建议,破解之道,探讨如何充分发挥法治在区域经贸合作方面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为中国—东盟构建和谐共存、互利双赢的法律环境。

  另外,学员还将参加实务考察活动,包括参观法院、检察院、观摩庭审、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座谈等。11月10日,学员将赴重庆市参加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校友会活动。

  马来西亚总检署联邦顾问万·穆罕默德·阿斯努尔说,很荣幸来到中国参加研修班,这将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他引用中国著名思想家荀子的观点“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表示将运用在中国期间的所学、所见、所闻,为深化中国—东盟的友好合作出力。完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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